2019年浙江溫州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工作人員7人公告
來源: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10-23 14:06:53
2019年下半年溫州職業技術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溫州職業技術學院是溫州市人民政府主辦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現為浙南閩北唯一一所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全國優質高職院校。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7名,全部納入事業編制報備員額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以及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年齡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一)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2019年下半年溫州職業技術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到時間起止問題的,計算時間統一截止至2019年10月31日。
(三)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考專業由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審查認定,大學本科專業參考《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
三、招聘方法與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與方式
1.報名時間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2日16時止。報名日期以郵件發送日為準,逾期報名無效。
2.報名方式
請報考人員下載并填寫《溫州職業技術學院應聘人員登記表》(下載地址:http://rsc.wzvtc.cn/list/19.html),與詳細個人簡歷、身份證、各層次學歷學位證書(國內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學信網學歷認證,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工作經歷證明(附件2)、黨員證明、獲獎證書等原件掃描件發送至rsc@wzvtc.cn(郵件大小不超過6兆,郵件主題請標明“公開招聘+姓名+應聘××崗位”)。
(二)資格審查
1.溫州職業技術學院根據招聘崗位條件在報名結束5天內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向報考人員反饋初審結果。
2.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在考試前一天攜帶報考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溫州職業技術學院茶山校區進行資格復審。復審通過者領取準考證,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審查后,同一崗位確認參加筆試的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直至該崗位暫不招考。
4.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名及聘用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考試
1.輔導員崗位
輔導員崗位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1)筆試。主要測試與輔導員工作相關的綜合知識。筆試不指定具體參考書籍或資料,采用百分制,時間為2小時。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主要考查應聘者對崗位的認知程度、勝任力和綜合素質等。采用結構化面試的考核方式進行考核,面試時間為10分鐘,采用百分制,合格分為7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2.實訓指導師崗位
實訓指導師崗位考試分專業技能測試和試講兩部分。
(1)專業技能測試。主要測試與專業相關的技能,采用百分制。根據報考人員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試講人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進入試講。
(2)試講。試講時間為10分鐘。采用百分制,合格分為70分。試講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四)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參加體檢對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試講)成績高者優先(如再相同,則需另行加試)。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屆時在溫州職業技術學院網站首頁公布。報考人員可在溫州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網站查詢考試成績。
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筆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面試(試講)成績×60%,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五)體檢與考核
1.體檢對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體檢費用自負。
2.體檢、考核工作參照公務員考錄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考核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3.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空缺的體檢或考核資格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1.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專欄及溫州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對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2.在職人員應在辦理聘用手續之前自行負責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公示結束30個工作日內未與原單位辦理完畢解聘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3.擬聘用人員通過公示后,本人放棄聘用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4.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擬聘用人員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入職后相關職務資格評聘根據溫州職業技術學院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文件執行。
五、相關事項說明
1.本公告公示期自2019年10月23日起至31日止,共7個工作日。考生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10月26日前向溫州職業技術學院提出書面意見,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2.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現役軍人不能報考。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5.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6.因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且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7.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8.招聘相關事宜將在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專欄及溫州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布,請及時登錄查詢。
9.考生參與應聘的往返交通費及在溫食宿費用等由考生自理。
10.未盡事宜,按《2019年溫州市市級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執行。
11.本次招聘工作由溫州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具體組織實施,并負責解釋招聘過程中有關事項。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本次選聘工作并履行監督職責。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陳老師
郵箱:rsc@wzvtc.cn
咨詢電話:0577-86680229
溫州職業技術學院
2019年10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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