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慶石柱縣事業(yè)單位遴選12人簡章
來源:石柱縣人民政府網
2019-10-23 14:54:10
石柱土家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9年公開遴選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因工作需要,按《石柱土家族自治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干部管理暫行辦法(修訂)》(石柱委辦發(fā)〔2018〕12號)文件規(guī)定,經縣委編委會同意啟用編制,決定在面向全縣鄉(xiāng)鎮(zhèn)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遴選事業(yè)工作人員,特制定本簡章。
一、遴選職位及名額
全額撥款事業(yè)崗位8名,差額撥款事業(yè)崗位4名。具體崗位及相關資格要求見附件2。
二、遴選范圍及條件
(一)報考范圍
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參公人員),財政全額撥款、差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二)資格條件
(1)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近三年內年度考核均為合格或稱職以上等次;
(3)政治素質良好,品行端正,自參加工作以來無因違紀違規(guī)行為受到黨紀政務處分記錄;
(4)勤奮敬業(yè),工作能力強,業(yè)務水平高;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遴選職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詳見“附件2”);
(三)年齡、工作經歷、現單位工作時間計算截止日期為2019年10月25日。
三、遴選方式
(一)本次考試包括考試考核和考核招聘。考試考核招聘的先進行筆試,再進行面試,考核招聘的只進行面試。
(二)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50%。
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
四、遴選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10月25日,上午9:00 --12:0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石柱縣人力社保局七樓(萬安街道都督大道23號),聯(lián)系電話:縣人社局李老師73339515。
3.報名手續(xù):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年度考核合格材料、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以及符合遴選崗位相關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到縣人社局考試培訓中心進行報名。每位考生限報1個崗位。
4.報名資格審查:由遴選單位主管部門負責,人力社保局負責指導,與報名同步進行。
5.具體崗位報名人數統(tǒng)計及遴選方式于報名結束后在縣人力社保局張榜公布。
6.領取準考證: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憑身份證原件于2019年10月26日上午8:30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準考證按自動放棄處理。
(二)筆試
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擬遴選崗位人數的比例達到3:1的崗位,先進行筆試,并按照筆試成績高低以2: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環(huán)節(jié)人選。若最后一名人選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均為100分。衛(wèi)生系統(tǒng)(附件2崗位1-6)筆試內容為專業(yè)科目,其余崗位(附件2崗位7-11)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筆試時間暫定2019年10月26日上午9:00,筆試地點石柱縣人力社保局7樓。具體地點及考務事項見《準考證》。
(三)面試
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遴選崗位人數的比例未達到3:1的,則所有人員不參加筆試全部進入面試。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遴選崗位數比例達到2:1方可開考,否則相應遞減或取消遴選職位數(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縣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時間暫定為2019年10月27日上午9:00,面試地點石柱縣人力社保局7樓。請參加面試的考生于當日上午8:30帶好身份證和準考證到縣人力社保局大樓前集中。
(四)確定考察人員名單
考察對象按筆試、面試折算后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遴選職位1:1的比例確定。若進入考察最后一名的總成績出現并列,則依次以面試成績、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實行量化評分,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yǎng)、綜合能力、廉潔自律、日常學習工作等情況,并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遴選條件進行復查。若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取消該遴選指標,不再進行遞補。
(五)公示
考生的筆試、面試成績在筆試、面試工作結束后1天內在重慶市 石柱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網址:http://www.cqszx.gov.cn)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有異議者可舉報,縣人力社保局將對舉報內容進行查證,一經查實不符合遴選條件者,取消遴選資格(舉報電話:縣人社局事業(yè)科73332853)。
(六)崗位確定
公務員(參公人員)參加考試遴選到事業(yè)崗位的不再保留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遴選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原職務或崗位不再保留,辦理正式調動手續(xù)后,根據遴選單位的崗位設置情況重新確定崗位。
五、紀律要求
本次公開遴選工作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在整個遴選工作中,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將嚴肅處理。報考人員在參加遴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考試作弊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取消其遴選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進行通報,5年內不得再次參加遴選。
本簡章由石柱縣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附件:
附件2:石柱縣2019年公開遴選縣級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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