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市淥口區機關事業單位選調11人公告
為提高全區機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水平,保障各單位規范、高效的使用財政性資金,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株組〔2016〕96號)等有關規定,經人事領導小組研究同意,決定在區內定向公開選調11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財務工作人員。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選調基本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和各鎮的副科級(不含)以下事業編制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含全額事業編制、差額事業編制、自收自支編制);
2.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會計學、財政學、金融學、財務管理、審計學專業,取得初級會計師及以上職稱者可不受專業限制,年齡原則上在35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會計中級及以上職稱者,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財務工作經歷(截止時間2019年9月30日);
4.具有良好的政治、專業素質,品行端正,工作敬業,身體健康;
5.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含合格)等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4.尚在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發布信息
選調公共在株洲市淥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公開發布。
四、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2019年10月29日- 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報名方式及地點: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地點設在區人社局四樓會議室;
(三)報名需提供資料:
1.《淥口區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表)1式2份(需加蓋單位同意報考的公章);
2.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會計或財務管理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單位蓋公章證明)等;
3.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片3張。
五、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試資格。經資格審查后,報名材料原件當場退回,上交的復印件及其它資料不予退回。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選調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具備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選調資格。
六、考試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參加選調考試,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
(一)筆試
1.考試時間:120分鐘;
2.考試內容:以財務基礎知識為主,時事政治知識相結合。
(二)面試
1.參加筆試人員均納入面試;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思維能力、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自我情緒控制能力、舉止儀表等。
(三)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名。
筆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若參加選調考試的考生不足12人,選調計劃下調至參考人數的90%,以形成競爭及淘汰機制。筆試、面試工作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七、考察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考察對象。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身體素質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1次。
八、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調人選,擬選調人員名單在株洲市淥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公示5個工作日。
九、調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報主管部門審批備案后,辦理調動等相關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
十、紀律監督
選調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選調紀律,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株洲市淥口區委組織部:0731-27612380
株洲市淥口區委編辦:0731-27618816
株洲市淥口區人社局:0731-27562501
株洲市淥口區財政局:0731-27618210
株洲市淥口區紀委監委:0731-27610637 (監督)
株洲市淥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