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連云港灌云縣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畢業生定向招聘16人公告
來源: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9-10-26 09:50:10
灌云縣2019年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畢業生定向招聘公告
為加強我縣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和《關于開展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通知》(蘇衛科教〔2015〕21號)精神,我縣決定面向灌云縣戶籍的2019年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畢業生定向招聘16名編制內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2019年畢業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灌云縣戶籍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
二、招聘崗位
詳見《灌云縣2019年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畢業生定向招聘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熱愛應聘崗位。
(二)具有適宜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素養和實踐能力,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三)列入江蘇省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定向招生計劃,入學前已按規定與灌云縣衛健委(原灌云縣衛計委)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
(四)達到畢業要求,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畢業證書。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四、報名事項
報名和資格審核由灌云縣衛健委負責。
(一)報名時間
2019年10月25日至11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節假日不休息)。
(二)報名方式
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請應聘人員攜帶報名材料到與本人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的灌云縣衛健委組織宣傳科(灌云縣衛健委大樓509室)報名。
(三)報名材料
1.《灌云縣2019年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畢業生定向招聘報名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如實填寫)。
2.近期同底版2吋免冠照片2張。
3.本人身份證(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學歷證書、報到證、定向就業協議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四)資格審核
對報名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方可參加考試。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均取消考試資格。被取消考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審核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灌云縣衛健委陳述申辯。
(五)報名費用
本次定向招聘收取報名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應聘人員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應聘人員,免收考試報名費。報名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應聘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應聘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扶貧工作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
五、考試
本次定向招聘采取筆試的形式,由灌云縣衛健委組織。
(一)筆試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試卷滿分100分,筆試成績合格線為50分。
(二)筆試范圍: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應具備的專業知識。
(三)領取準考證:2019年1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應聘人員持本人身份證(代領人需持代領人身份證和應聘人員身份證)到報名點(灌云縣衛健委組織宣傳科)領取筆試準考證,未按時領取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棄考。聯系電話:0518-88986555。
(四)筆試時間、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五)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灌云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六、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若出現同分,則組織加試,加試方式另定)。體檢由灌云縣衛健委組織,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灌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考察。
七、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灌云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考試成績、排名等。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該崗位的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聘用
(一)對公示無異議人員,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在招聘崗位范圍內進行公開、自主擇崗,具體崗位詳見《灌云縣2019年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畢業生定向招聘選崗表》(附件3)。選崗結束后,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員按國家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三)根據《關于開展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通知》(蘇衛科教〔2015〕21號)規定,聘用人員須在招聘單位工作不少于6年。如有違約,須按規定退還培養院校發放的生活費并補交學費和住宿費,并將有關情況存入個人人事檔案和誠信檔案。
(四)未能通過“定向招聘”進編的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根據其筆試成績,按照公開公平的原則安排到其他鄉鎮衛生院就業,在服務期內只可參加本縣鄉鎮衛生院的公開招聘。
(五)因本人原因,不參加本次招聘考試、不參加選崗、未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自負。
九、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或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
(二)招聘單位將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應聘人員考試時間、地點以及相關安排,在此期間,應聘人員務必要保持報名時預留的通訊工具暢通,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招聘單位原則上不保留其聘用資格。
十、紀律監督
灌云縣紀委監察委第五派駐紀檢監察組
監督舉報電話:0518-88831256
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舉報電話:0518-88659212
十一、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灌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宣傳科:0518-88986555
十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灌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灌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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