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清遠市人才儲備中心招聘事業編制人員11人公告
來源: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10-28 14:30:55
2019年招聘清遠市人才儲備專項事業編制人員公告
清遠市人才儲備中心是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市直事業單位人才儲備專項編制人員的引進和服務管理等工作。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1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并遵紀守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報考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4年11月9日后出生人員);
5.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2019年招聘清遠市人才儲備專項編制人員崗位表》);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近兩年在公開招聘(錄)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職人員;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享受所聘崗位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三、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采用電子郵件網上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9年11月9日至11月17日。
2.報名人員需按照招聘公告規定的條件和時間將報名材料電子版發送到指定電子郵箱qyrccb@163.com,郵件主題為“姓名+應聘崗位代碼”。
(二)資格審核采取現場核查方式。
1.核查時間:初定 2019年11月29日(星期五),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通過撥打手機和發電子郵件另行通知。
2.報考人員按參加現場資格核查通知的時間、地點憑報名材料進行現場資格核查。資格審核期間不能提供相應材料原件的視為核查不合格,不得參加面試。
3. 審查合格者現場發放準考證安排面試。
(三)報名材料
1.2020年國內高校應屆畢業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相片2張;填寫并遞交《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A4紙雙面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證;能證明符合應聘崗位條件要求的材料(學生證、就業協議書或就業推薦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發就業協議書或就業推薦表,可提供經教務處蓋章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2.非2020年國內高校應屆畢業生: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張;填寫并遞交《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A4紙雙面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所在國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需有經辦人簽名及聯系電話)。(所有證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國(境)外留學人員報名時須同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
(四)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考人員要保證所填報及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提供的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
2.報考人員所學專業須與招考崗位專業一致。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3. 報考人員須恪守誠信原則,不主動放棄面試、體檢、聘用資格,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
4.請報考人員保持報考期間手機(報名時在報名表中所填的手機號碼)通訊暢通和及時查閱回復電子郵件。
四、考試
(一)考試時間、地點
1.時間:初定2019年11月30日(星期六)
2.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二)考試方式和范圍
1.考試采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內容主要測評應聘者是否具備職業要求的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
2.面試總分為100分, 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三)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報考資格審查合格者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按程序參加面試。
(四)考試成績
考試按照崗位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成績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的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主評委的評分仍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
(五)考試成績公布
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宣布成績及進入體檢人選。
五、體檢
根據崗位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將相關材料報送到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其中,2020年國內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0年9月30日前持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到清遠市人才儲備中心辦理聘用手續,其他人員須在收到聘用通知后一個月內到清遠市人才儲備中心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逾期沒有辦理聘用手續的視為放棄聘用。
八、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關于遞補調劑的說明。因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或者個人放棄聘用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根據實際情況,可在同崗位考試合格者中按考試成績 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二)聘用人員由清遠市人才儲備中心派遣到相關用人單位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日常管理,當用人單位有事業編制空缺時,按《清遠市直事業單位人才專項編制使用和人員管理辦法(試行)》(清府辦〔2018〕28號)規定調入用人單位。
(三)本公告由清遠市人才儲備中心負責解釋。
九、聯系方式
清遠市人才儲備中心咨詢電話:(0763)3362600
監督電話:(0763)3382906
附件:
清遠市人才儲備中心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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