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西安市高陵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招聘40人公告
為加強我區城市管理,優化城市環境,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經區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執法協管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綜合評定,擇優聘用。
二、招聘數量及崗位職責
城市管理執法協管人員40名,其中男性35名,女性5名,主要崗位職責為配合城管執法人員從事宣傳教育、巡查、信息收集、違法行為勸阻等輔助性事務。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西安市高陵區戶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紋身,無違法犯罪記錄;
(三)身體健康,體貌端正,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五)自愿從事城市管理工作,愛崗敬業,聽從指揮;
(六)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七)退伍軍人、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行政拘留、勞動教養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有現行吸毒或有吸毒史的;
4.曾因違反協管人員相關管理規定,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5.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信息發布、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綜合評定、體檢、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信息發布
在高陵區人民政府網、公眾平臺對外發布。
(二)報名資格審查
報名及資格審查定于2019年10月29日至11月1日(每日09:00-12:00,14:00-18:00)在西安市高陵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二樓東小會議室進行。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形式進行,資格審核通過后,填寫報名表。
審核資料: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書(退伍證)、就業失業登記證、無犯罪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版(藍底)正面彩色照片3張。
(三)筆試
筆試時間定于2019年11月16日上午(10:00-11:30),考試地點設在西安市高陵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四樓會議廳。筆試設一科,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治素質、公共基礎知識、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理論知識、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進入考場。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筆試成績于11月20日在高陵區人民政府網公布。
(四)面試
面試時間定于11月23日(09:00-12:00,14:00-18:00),面試地點設在西安市高陵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四樓會議廳。面試主要測試履行城市管理方面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和面試人選1:3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名單,末尾成績并列的一并進行面試環節。考生攜帶身份證獲取號碼牌,在工作人員指引下依次進入考場。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時間7分鐘,實行現場打分、現場公布。
(五)綜合評定
工作組對報考者筆試、面試成績進行綜合計算。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綜合成績排名前40名考生納入體檢名單。
(六)體檢
通知擬聘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體檢費用由擬聘人員自行承擔。高陵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全程指導監督。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高陵區人民政府網對外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八)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開展為期2周的執法培訓。培訓結束后,按照各執法大隊人員缺口情況進行劃撥派遣。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后簽訂聘用合同,原則上合同期限一年,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況由雙方約定是否續簽。對聘用人員聘期內如有違規違紀行為,或有嚴重違反聘用合同行為的予以解聘。
五、工資待遇
城市管理執法協管人員薪金待遇按照現行標準執行。
六、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嚴格遵守公開、民主、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并主動接受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咨詢服務電話:029-86910901
西安市高陵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