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民族大學第二次招聘10人公告
來源: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9-10-30 08:51:57
云南民族大學2019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云南民族大學2019年擬面向社會第二次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人員10名,現將有關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云南民族大學2019年擬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人員10人,招聘的具體人數、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附表。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符合國家和云南省的有關規定。
4.身體健康。
5.招聘人員原則上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9年12月31日后出生)。
6. 2019年7月前已取得博士學歷、學位證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因違規違紀被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正在試用期間的人員;
6.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以電子郵件方式將應聘材料發送至所要應聘部門的聯系郵箱(見附表),郵件標題格式為:姓名+專業+崗位代碼。也可以投遞書面簡歷至所要應聘的部門。
(二)報名時間
應聘相應崗位的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截止到2019年11月11日。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2.應聘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1)《云南民族大學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本人身份證;
(3)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其中,暫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2019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學習成績單;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及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2017年及2018年畢業的全日制未就業畢業生須提供未就業證明(未就業登記證或生源地所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供的未就業證明)及檔案托管部門出具的檔案托管情況證明;
(5)應聘崗位中“其他條件”為“中共黨員”的,須提供本人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證明材料;
(6)應聘崗位要求具備的相關證件原件。
(四)資格審查
由人事處會同招聘崗位所屬單位對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進行核實,并根據招聘崗位、招聘條件、招聘人數以及招聘公告的有關規定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面試考核人員名單,并通知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到學校參加面試考核。
四、考試
符合崗位條件、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方可參加考試,采用面試方式。根據面試成績按從高到低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與考察人員。
五、體檢
學校根據面試成績排名通知應聘人員到指定醫院參加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崗位應聘者中按照面試成績由高至低的原則依次遞補。
六、考察
考察主要針對擬聘用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報信息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
學校對擬聘人選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學校報省教育廳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經批準后,擬聘用人員方可辦理報到、聘用手續。辦理聘用手續時必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相應證書原件,否則不予辦理。
八、崗位待遇
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省教育廳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和監督下組織實施。應聘者須服從國家和省的公開招聘政策規定,提供符合規定并與招聘崗位相符的證件,對違反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所有聘用人員報到時必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相應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原件,畢業證的專業必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一致,否則不予聘用;公開招聘工作中,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聘用資格。對違反干部人事紀律及招聘工作有關規定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學校將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
未盡事宜由云南民族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十、聯系方式
1.咨詢電話:0871-65913840
2.監督電話:0871-65911119、65911114
3.聯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貢區月華街2929號云南民族大學人事處人事管理科(弘道樓A區410室)。
附件2:云南民族大學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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