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省事業單位招聘西藏籍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50人公告
來源: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9-10-31 15:23:27
2019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西藏籍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談會和中央統戰部等6部門《關于促進西藏籍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和非西藏生源高校畢業生就業雙向交流的意見》(統發〔2017〕64號)精神,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大力推進就業援藏工作,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決定組織開展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西藏籍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廣東省5個省直單位、大灣區7個地市38家事業單位共提供管理和專業技術崗位50個,專項招聘西藏籍少數民族普通高校全日制畢業生。
二、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執行國家、廣東省及用人單位所在地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薪酬待遇。
三、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擁護黨的領導,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分裂、揭批達賴、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等政治原則問題上立場堅定,旗幟鮮明;
4.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10月31日至2001年10月31日期間出生);
5.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近兩年內在公務員及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3.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辦法
(一)崗位查詢
此次招聘的具體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9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西藏籍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和傳真報名、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進行,由林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
1.現場報名時間:2019年11月1日至3日上午10:00至下午18:30。現場報名地點:林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高校中心(青年路3號)。
2.傳真和電子郵件報名時間:2019年11月1日上午10:00至3日下午18:30。傳真及咨詢電話: 0894--5888775,電子郵箱:442734298@qq.com。
(三)報名要求
1.報名須填寫《2019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西藏籍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報名表》(附件2,從網上下載打印填寫或現場填寫),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戶口簿等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式一份,3張近期同底(6個月內)正面1寸免冠照片。采取傳真或電子郵件報名考生,須將上述報名材料在規定時間內發送至指定的傳真或電子郵箱,逾期不再受理。發送電子郵件時,考生需將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存入一個文件夾,發送至指定郵箱 (郵件請標注:“報考單位+報考崗位+考生姓名”),待考試前資格復審時現場提供相關證件原件。請考生選擇現場報名、傳真報名、郵箱報名方式中的一種,不要重復報名。
2. 報考人員須誠信報考,如實填寫相關個人信息,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不誠信報考的考生,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并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有關規定處理。
3. 報考人員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等崗位要求的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五、考試
考試地點設在林芝市,考試內容為與崗位工作相關的基本能力與基本素質。考試時間(含資格復審)、測評方式等事宜待報名結束后在林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和微信公眾號另行通知。
六、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崗位招聘人數從測評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執行。具體體檢事項由林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由林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八、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林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九、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的,經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審核,報同級人社部門審批辦理相關手續后,兌現相應待遇。
十、其他事項
1. 本次專項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2. 本次專項招聘如有涉嫌違紀違規的,嚴格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林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0月31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