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潮州市湘橋區衛健系統招聘60人公告
來源:湘橋區人民政府
2019-11-01 10:04:07
潮州市湘橋區衛健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潮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潮府〔2012〕29號)和市人社局、衛計局、編辦聯合下發《關于我市各級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才有關問題的通知》(潮人社通〔2017〕111號)文件精神,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結合工作實際,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0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工作人員共60名(詳見《2019年湘橋區衛健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三、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應具有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具體專業和其他條件與各個招聘崗位相對應)的人員。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具有創新、開拓意識和團隊協作精神,工作細致、認真、責任心強;
3、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體檢標準;
4、報考年齡:18-35周歲(即1983年11月16日-2001年11月15日);
5、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出具加蓋單位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6、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對在2016年至2019年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在報名時提交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并在報名表注明服務的基層項目名稱、合格證書編號。在報名時未能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7、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具體詳見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試中,以虛假信息應聘的或在考試過程中違紀舞弊,并經招聘單位認定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
6、報考人員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截止日。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在潮州市湘橋區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11月13日- 11月15日
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地點:潮州市湘橋區政府十樓1004會議室,地址:潮州市湘橋區新洋路黨政辦公大樓,聯系電話:0768-2209237。
3、報名要求:報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帶齊相關有效證件和資料,本人須親自到報名地點報名,逾期不予受理。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1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應聘人員可先上網下載并填好《湘橋區衛健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2,請自行下載、A4紙正反面打印、藍黑色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并按照招聘條件到報名現場一并提交下列證書、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 (國外學歷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
(2)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執業資格證書(崗位有要求者提供);
(3)有效內地居民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相片3張;
(5)要求有工作經驗的崗位需提供相關資料。
報名時,報名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
(三)資格審查
工作人員現場對報考者的資格、資歷和其他材料進行初步審查,經審查合格者憑身份證于2019年11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到潮州市湘橋區政府十樓1004會議室領取筆試準考證,報考免筆試崗位(具體詳見崗位表)的不發放筆試準考證。
(四)組織考試
考核方式:本次考試分兩類,崗位代碼以“A”開頭的,采用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為考生考試總成績;崗位代碼以“B”開頭的,采用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
1、筆試
(1)筆試內容:專業技術類主要為醫學基礎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管理類主要為通用行政基礎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各報考人員憑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2)筆試成績計算: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入圍分數線為60分,低于入圍分數線的,視為不合格。
(3)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1位。
(4)筆試時間地點:具體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2、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面試。
(1)面試人數:崗位代碼為“A”開頭的,按符合報名條件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崗位代碼為“B”開頭的,按擬招聘職位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面試人選進行面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2)面試時間:具體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考生應按規定的時間到達指定地點(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或中途擅離考場者視為放棄考試。
(3)面試成績計算: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入圍分數線為60分,低于入圍分數線的,視為不合格。
(4)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相同,則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免筆試”崗位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主評委給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
(五)體檢
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的要求對擬聘人員進行身體檢查,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體檢費用由考生負擔。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可在同一崗位中按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體檢對象憑有效身份證件及準考證按時到達指定地點報到,對證件攜帶不齊或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到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按自動棄權處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計劃生育情況、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七)公示和辦理聘用手續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并在潮州市湘橋區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7個工作日。
1、經考核、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潮州市湘橋區人民政府公眾網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聘用手續。
2、被聘用對象均應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聘用合同,被聘用對象在服務期內不得變動工作,不得參加我省機關事業單位考錄和公開招聘,其中第一年為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繼續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被聘用對象應當在招聘單位服務滿5年后方可申請調動,被聘用對象應服從工作安排。
3、考生在招考過程如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在考試、體檢或考核過程中作弊的,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專項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二)本次專項招聘如有涉嫌違紀違規的,嚴格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七、有關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執行同單位在編在崗人員薪酬待遇。
附件:
潮州市湘橋區衛生健康局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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