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衡陽衡山縣機關事務和接待中心選調公告
因工作需要,衡山縣機關事務和接待中心擬面向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中公開選調2名工作人員。
一、選調原則
嚴格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選調職位
此次縣機關事務和接待中心選調工作人員2名,其中辦公室文秘1名,辦公室干事1名,為全額撥款事業編制。
三、選調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2.性別不限,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個人干部檔案年齡為準)。
3.具有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的在編在崗人員;
4.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未滿3年的,以實際參加考核年度為準);
5.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②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③尚在新錄用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的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④與機關事務和接待中心在職人員存在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⑤近三年年度考核未達到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⑥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組織實施
此次公開選調嚴格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2015〕26號)的相關規定,由縣機關事務和接待中心組織實施,選調工作全程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督,衡山縣紀委監委派駐政府辦紀檢監察組將按管理權限受理與此次公開選調有關的各類舉報(監督電話:顏科軍,13487949083)。
五、選調程序
1.公告。2019年11月4日-2019年11月12日在衡山縣政府公眾信息網予以公告,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2.報名。
報名時間:2019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星期六、日照常報名);
報名地點:縣機關事務和接待中心(開云鎮解放南路99號政府大院),聯系電話:0734- 5836333。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的方式。報考人員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原件,《衡山縣機關事務和接待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3.資格審查。報考人員由所在單位在報名表內簽署意見并蓋公章。由縣機關事務和接待中心進行資格審查,確定考試人員名單。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選調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4.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如果未達到開考比例,則相應取消或核減計劃。筆試主要內容為行政能力測試,重點測試寫作能力,總分100分,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5.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采取結構化面試,重點考察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解決問題能力等。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6.體檢。按照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的比例,折算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果綜合成績相同的,則按筆試成績排名順序進入。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參照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7.考察。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重點了解考察對象報名資格條件、“三齡兩歷一身份”、編制性質等情況,以及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凡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僅限于1次。
8.公示。考察結束后,根據筆試、面試、考察情況,經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對符合條件的擬選調人員名單在衡山縣政府公眾信息網公示7天。
9.試用。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內,人事、組織、工資等關系與原單位保持不變。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人員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六、紀律要求
1、報考人員按照選調要求報考,服從選調工作統一組織,不得弄虛作假。
2、參與選調組織實施的工作人員要嚴守人事工作紀律,按選調方案開展工作。
3、衡山縣紀委監委派駐縣委辦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監督電話:13487949083。
七、其他注意事項
1.參考人員參加筆試和面試時,必須攜帶好筆試準考證、本人二代身份證參加考試。
2. 本通知未盡事宜,由縣機關事務和接待中心負責解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