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連云港東海縣教育局直屬學校赴高校招聘高層次人才40人公告
東海縣教育局直屬學校2019年赴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選拔優秀人才,充實教師隊伍。按照《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學校新進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精神,經研究,東海縣教育局決定赴高校為直屬學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4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東海縣教育局直屬學校2019年赴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和《東海縣教育局直屬學校2019年赴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分配表》(附件2,以下簡稱《分配表》)。《崗位表》、《分配表》可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lyg.gov.cn/)、東海縣教育局網站(http://edu.jsdh.gov.cn/)查詢、下載。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招聘對象為2020年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五)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其中,“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設置。
(六)取得與應聘崗位相匹配的教師資格證書。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事業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有關待遇
被聘用的人員納入東海縣事業編制管理,享受東海縣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
四、招聘安排
本次招聘按順序分三站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在東海縣教育局網站公布):
第一站:11月中下旬東北線(哈爾濱、長春、沈陽)
第二站:西北線
第三站:山東線
現場資格復審結束后報名截止,東海縣教育局根據崗位報名情況,按公開招聘相關要求確定擬招聘人數并組織考試。第一站招聘后未招滿的崗位繼續接受報名(如第一站招聘崗位已招滿,本次招聘結束)。
各崗位開考比例均為1:3,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核減或核銷崗位招聘計劃。對少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緊缺、急需崗位,經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每站擬招聘崗位報名和開考情況、招聘后崗位空余情況將在東海縣教育局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五、報名事項
報名及資格審核(復審)由東海縣教育局負責。
(一)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或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1.網絡報名。即日起接受報名(節假日不休息),每一站資格復審前一天12:00報名截止。應聘人員須明確應聘崗位,并真實、準確、完整填寫《東海縣教育局直屬學校2019年赴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3,以下簡稱報名表),發送至電子郵箱:231857852@qq.com,標題為:“畢業院校+所學專業+聯系電話+姓名”,請以規范格式發送電子郵件和填寫報名信息。郵件發送成功后,將于兩天內回復,如未收到相關回復信息,請及時與東海縣教育局聯系。聯系電話:0518-87800730(張老師)。
2.現場報名。資格復審當天相應的時段內接受現場報名。應聘人員須攜帶《報名表》,連同應聘崗位所需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資格復審地點現場報名。
(二)資格復審
1.時間及地點
各招聘站點資格審核的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東海縣教育局直屬學校2019年赴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資格復審安排表》(將在東海縣教育局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2.聯系方式:0518-87800730、13675281980。
3.資格復審材料
(1)《報名表》(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
(2)本人身份證(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就業協議書、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證申辦情況的證明)等材料。
以上材料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還。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均取消考試資格。應聘人員報名經資格復審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應聘人員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形式,由東海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面試主要評測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綜合能力。面試評委組對應聘人員的專業素養及能力、基本素質和舉止儀容儀表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分。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若成績出現并列,組織加試,方式另定。體檢由東海縣教育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東海縣教育局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考察。
八、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東海縣教育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成績、排名等。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東海縣教育局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如遞補,在該崗位的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九、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考試成績高低在招聘崗位范圍內進行公開自主擇崗、簽訂就業協議。具體崗位見《分配表》。選崗完成后,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十、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考試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應聘資格。
(二)東海縣教育局將以電話、短信或郵件的方式通知應聘人員考試時間、地點以及相關安排,在此期間,應聘人員務必要保持報名時預留的通訊工具暢通,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招聘單位不保留其聘用資格。
(四)應聘人員須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紀律監督
東海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三紀檢組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18-87800751。
十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東海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東海縣教育局直屬學校2019年赴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xls
附件2.東海縣教育局直屬學校2019年赴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分配表.xls
附件3.東海縣教育局直屬學校2019年赴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doc
東海縣教育局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