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蘇宿遷宿城區招聘公辦學校教師43人簡章
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2020年公開招聘公辦學校教師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不斷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加快宿城區教育事業發展步伐,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辦學校教師(正式事業編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基本情況及宿城教育概況
宿遷是一座古老而又年輕的城市,地處洪澤湖、駱馬湖兩湖之間,京杭大運河、古黃河穿城而過,洋河、雙溝兩大老牌名酒英名遠揚,因水而美、因水而興、因水而名,有著“西楚雄風,酒都花鄉,河清湖秀,生態樂園”的美譽和“第一江山春好處”的水韻風情,更在2017年以全國第一的成績榮獲國家文明城市的稱號。宿城區是伴隨著地級宿遷市組建而成立的,是西楚霸王項羽的故里,也是宿遷中心城市的主城區、座下區,現轄10個鄉鎮、6個街道、1個省級經濟開發區和1個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區,總面積854平方公里,總人口82萬。
近年來,宿城區緊緊圍繞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目標,著力打造“學在宿城”教育品牌,先后榮獲“全國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區”“江蘇省教育現代化建設先進區”“江蘇省中小學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新區”“江蘇省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先進區”“江蘇省平安校園示范區”等榮譽稱號。目前,全區有中小學校39所,在校生8.7萬人;共有幼兒園79所,在園幼兒3.2萬人;教職工8284人。
二、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相關要求等詳見《崗位簡介表》(見附件)。
三、招聘對象
1、2020年“雙一流”建設高校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研究生(本科所學專業須為師范類專業,激光專業教師崗位除外);
3、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海外留學歸國應屆畢業研究生(視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研究生)。
四、報考條件
(一)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愛崗敬業,有強烈的事業心與責任心,關愛學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身心健康。
(二)年齡、學歷、專業、教師資格證等要求詳見《崗位簡介表》。身份證使用、學歷認定等政策答復口徑,除本簡章另有規定外,均參照《宿遷市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執行。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四)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不得報考。
(五)現役軍人、在讀有學籍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
(六)考生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因在報考中弄虛作假、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聘用審批后考生放棄報到等被列入《宿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庫》“黑名單”管理,自入庫之日起未滿3年的,不得報考。
(八)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不得報考。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等文件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按規定記入全國統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宿城區教育局與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資格復審、面試、專業技能測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城在線、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等網站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
(二)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資格初審方式
考試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等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9年11月13日9:00-11月19日16:00
資 格 初 審 時 間:2019年11月13日9:00-11月20日16: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審查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報名網址:宿城在線(http://www.sqsc.gov.cn/)。
2.報名與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電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宿城區教育局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
(3)報考人員只能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4)各崗位面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計劃。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2019年11月21日12∶00—16∶00。
(5)考生網絡報名后,應保持所填聯系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如改號、停機等)導致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三)資格復審
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前,由宿城區教育局組織資格復審。對通過資格復審來我區參加面試的外省高校畢業生給予1000元/人、省內高校畢業生500元/人交通住宿補貼。資格復審時一并收取畢業生本人銀行卡復印件(僅限中國建設銀行)。
資格復審時間為2019年11月28日—11月29日9:00—11:30,14:00-17:00,地點為南師附中宿遷分校(宿城區成子湖路28號)。
資格復審須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于同一張紙)。②學歷證書。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學生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留學歸國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研究生須提供本科學歷證書。③教師資格證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考生須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不能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2020年應屆師范類畢業生,需提供師范類學校出具的畢業即能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證明)。④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⑤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上述①—④項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四)面試
面試形式為演課,時間為15分鐘。參加演課的考生按抽簽順序進入備課室,根據統一提供的教學內容進行備課,時間為60分鐘。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專業技能測試)通知書。考生成績不低于面試總分60%的為合格,否則直接淘汰。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對于有專業技能測試要求的崗位,面試合格的考生隨即進入專業技能測試階段。
(五)專業技能測試
音樂等崗位須加試專業技能測試,測試內容見《崗位簡介表》,測試時間、地點見面試(專業技能測試)通知書。考生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不低于專業技能測試總分60%的為合格,否則直接淘汰。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結束后,對于報考有專業技能測試崗位的考生,按面試成績占5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
(六)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總成績相同的,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并在宿城在線(http://www.sqsc.gov.cn/)公布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工作由宿城區教育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宿城區教育局組織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2020版)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
(八)公示
考察工作結束后,根據面試、專業技能測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城在線(http://www.sqsc.gov.cn/)公示7個工作日。
在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階段,因各種原因(如體檢、考察結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規定被取消體檢、考察、聘用資格,或考生主動放棄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等)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進行依次遞補(同一崗位遞補次數最多為兩次)。聘用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九)聘用審批
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服務期5年,服務期內不得調動和借用,未滿服務期的離職人員須承擔違約責任。試用期按國家規定執行。試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七、本簡章由宿城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宿城區教育局0527-82960305。
監督舉報電話:
宿城區紀委、監委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0527-82960226。
附件: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2020年公開招聘公辦學校教師招聘崗位簡介表.xls
宿城區教育局 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