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本級事業單位引進177人公告
2019年呼倫貝爾市本級事業單位引進專業人才公告
根據《呼倫貝爾市本級事業單位引進專業人才工作細則》(呼組通字〔2019〕19號)有關要求,經呼倫貝爾市市本級事業單位引進專業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呼倫貝爾市本級事業單位擬引進專業人才,現公告如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引進專業人才有關政策規定,緊緊圍繞全市中心工作,堅持事業為重、德才兼備、人崗相適及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監督管理,提高引進人才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
二、實施步驟
(一)發布公告
通過呼倫貝爾人才網等媒體對外公開發布《2019年呼倫貝爾市本級事業單位引進專業人才崗位需求目錄》。
(二)報名要求
1.報名人員可采取現場報名、網絡報名、電話報名等方式進行報名,報名時間為即日起5個工作日(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11日),具體情況由報名人員與用人單位溝通。
2.報名人員應認真閱讀或咨詢相關招聘要求,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相關條件,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報名所需材料,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資格審查的,責任自負。
3.每位報名人員只能報一個崗位,凡報兩個及以上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4.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報名人員不得報名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5.在整個引才工作過程中,報名人員務必保持通訊暢通,若因個人原因導致未能聯系上本人,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相應資格。
(三)資格審查
1.用人單位負責嚴格按照引進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于報名人員報名后的2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核的,應及時告知未通過審核的原因;對報名資料不全或有疑問的,應及時告知本人進行補充或作出說明。
2.資格審查材料包括: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身份證、戶口簿或當地戶籍管理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材料;專利、科研成果以及獲獎情況證明材料;其他能夠證明符合引進條件的材料。
3.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分別設立資格審查監督舉報電話:0470-8216523,8217913。
(四)人崗相適評估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報名合格人員要進行人崗相適評估。
評估結果經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后報送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審核。
(五)檔案審核和政審考察
1.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對評估結果中上報人員的人事檔案進行審核。
2.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上述人員進行政審、考察后,由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上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
(六)體檢錄用
1.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可以從本崗位差額人選中擇優遞補。
2.通過呼倫貝爾人才網等媒體對擬引進人員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引進的,由用人單位辦理錄用手續。對有影響引進的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引進資格;對有影響引進的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引進,待查實后由用人單位作出是否引進的結論后,報領導小組審批。
(七)試用期制度
引進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定執行為期一年的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即享受相關待遇。試用期結束后,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引進人才進行轉正考核,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考核不合格的,辦理解聘手續。
(八)服務期制度
引進的人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服務期內不允許調離呼倫貝爾市。未滿服務期調離人員,要支付一定數額違約金、不得再次參加呼倫貝爾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等。
三、紀律監督
本次事業單位專業人才引進工作全程接受社會監督,一經發現違規違紀問題線索、信訪舉報,按有關規定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引才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引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引才規定的立即取消資格,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呼倫貝爾市本級事業單位
引進專業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