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株洲茶陵縣事業單位招聘99人公告
來源:茶陵縣人民政府
2019-11-07 15:18:31
2019年茶陵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99人,報名時間為2019年11月21日-2019年11月24日,筆試時間見準考證,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歡迎加馬老師微信(chinagwy8)免費領取事業單位備考資料,公考通祝大家考試成功!筆試復習教材和課程推薦:
提醒:現場報名(11月21日-11月24日)
2019年茶陵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縣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99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9名。詳見《2019年茶陵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條件表》(附件1)。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 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1年11月21日前出生),具體年齡要求以崗位要求為準(25周歲以下是指1993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是指1983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7.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10月31日。
8.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的報考人員,須出具教育部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本次招聘,專業認定參照《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2)。所學專業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審核意見報人社部門確定。
9. 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本縣在編人員。
5.縣外機關事業單位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工作人員。
6.在讀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專科、本科等學歷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發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茶陵縣政府門戶網和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向社會公開發布,不少于七個工作日。
招聘工作各環節信息在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向社會公開發布。
四、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2019年11月21日-2019年11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報名地點: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會議室。
(四)報名要求:報考人員請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等有關證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工作經歷證明材料(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需提供),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注冊后查詢到的本人帶二維驗證碼《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下載并打印),并如實填寫《茶陵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
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2019年茶陵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及相關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的專業填寫。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招聘資格。
五、資格審查及考試
(一)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
(二)考試:
1.考試方式:
A類崗位、B類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C類崗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采取面試的方式。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
(1)筆試
筆試內容: A類崗位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公共基礎知識》、《申論》各占50%;B類崗位考試內容為《申論》和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其中《申論》占40%,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占60%。
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準考證由本人持身份證于2019年 11月28日-2019年11月29日到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股領取。
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凡降低開考比例開考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設置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60分者不進入下一環節。
(2)面試
A類崗位、B類崗位筆試結束后,進行結構化面試。根據該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入圍面試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時都進入面試;C類崗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報考人員資格審核符合條件的即確定為面試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前報考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不進行遞補。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A類崗位、B類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形成有效競爭崗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 C類崗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時設置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75分,未達到75分者不進入下一環節。
2.成績合成:
A類崗位、B類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C類崗位:綜合成績=面試成績
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A類崗位、B類崗位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C類崗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入圍體檢最后一名出現綜合成績相同的進行職業能力測試。
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重點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表現。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者,不進行遞補。
七、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茶陵縣政府門戶網、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定。
八、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崗位1、崗位4、崗位16、崗位21、崗位28統一分配至各聘用單位,不服從分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聘用),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服務年限內不得調動。
九、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咨詢和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0731-25216553
監督電話:0731-25245698
本次招聘政策由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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