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蘇徐州醫科大學招聘輔導員5人公告
徐州醫科大學2020年公開招聘輔導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國家和省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規定,徐州醫科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導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及崗位需求
(一)報名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無違法亂紀等不良記錄;
2.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3. 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堅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質,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有較強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別力;具備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語言文字表達能力、教育引導能力、調查研究能力以及開展思想理論教育的能力;
4. 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熱愛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事業,甘于奉獻,潛心育人,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 本科和碩士均應獲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學位證書,且第一學歷必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歷;
6. 有一年及以上主要學生干部工作經歷,主要學生干部是指在本科或研究生階段擔任正副班長、團支書、黨支部書記,在院系級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中任正部長及以上學生干部,在校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等校級學生組織中任副部長及以上學生干部;
7. 應屆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92年7月1日后出生),應屆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90年7月1日后出生);非應屆碩士畢業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90年7月1日后出生),非應屆博士畢業生年齡不超過32周歲(1988年7月1日后出生);
8. 非應屆畢業生需有一年及以上從事高校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或兩年及以上從事高校兼職輔導員工作經歷;
9. 國內應屆畢業生指國內普通高校2019年畢業尚未就業和2020年畢業并且在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人員。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內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人員,同期畢業的時間要求與國內應屆畢業生一致,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
10. 在校期間獲得省級(教育廳,團省委)以上表彰的優秀學生干部榮譽者,取得心理咨詢師、職業咨詢師、職業規劃師專業任職資格者,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11. 具備應聘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二)崗位需求
詳見附件1。
二、報名
1.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2日17:00(以收到郵件時間為準),請不要重復發送郵件,逾期視為報名無效。
2. 報名方式:通過網絡進行,不接受紙質材料。
應聘者將應聘材料發送至學校人事處招聘郵箱(zhaopin@xzhmu.edu.cn),發送郵件主題務必以“應聘崗位代碼+姓名+畢業學校”格式注明;報名表和證明材料均需以應聘者姓名重命名,郵件大小不超過5M。
3. 報名注意事項:本次招聘每位報考者限報考本單位一個崗位,多報視為報名無效。
4. 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材料不全視為報名無效:
(1)《徐州醫科大學公開招聘輔導員報名表》(詳見附件2);
(2)證明材料(需按順序放入同一個word文檔):
①個人詳細簡歷;
②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③第一學歷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掃描件;在國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駐外大使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掃描件;
④主要學生干部工作經歷證明掃描件;
⑤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掃描件;
⑥非應屆畢業生提供輔導員工作經歷證明或與原單位簽訂的可證明輔導員工作經歷的勞動(聘用)合同掃描件;
(3)以上證明材料在資格復審時必須提供原件。
5.資格初審:人事處聯合學生工作部(處)進行資格初審,發送初審通過郵件,時間自12月16日至12月17日。
6.初審通過人員請于12月19日下午3點前掃描初審通過郵件中繳費二維碼繳納公開招聘報名費100元。
7. 應聘人員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考核程序
(一)筆試
1. 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取消(或核減)該招聘崗位,并在學校人事處網頁公告。
2. 筆試為閉卷考試,滿分100分。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知識、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和心理素質等。成績達到50分為合格。
3. 筆試考試成績將在徐州醫科大學人事處網站公布,考生憑準考證號查詢。
(二)資格復審
1. 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比例組織參加資格復審,如某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合格者不足3人,則按實際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選。資格復審由人事處聯合學生工作部(處)進行。
2. 因資格復審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依次遞補。
3. 資格復審通過者名單將在徐州醫科大學人事處網站公布。
(三)面試
1. 資格復審通過者參加面試,滿分100分,成績達到5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2. 面試形式:結構化面試。
(四)心理測試
1. 面試結束后,在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心理測試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2. 因心理測試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依次遞補。
(五)體檢
1. 心理測試考試通過人員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進入體檢環節的應聘人員不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放棄體檢。體檢費按醫院體檢收費標準,由參加體檢的人員繳納。
2. 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依次遞補。
(六)考察
1.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學校組織考察,根據任職要求和崗位條件,重點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相關業務能力和工作能力。
2. 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依次遞補。
(七)公示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徐州醫科大學人事處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四、聘用
1.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實行人事代理制,由學校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2.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有權取消聘用資格:
(1)無工作單位的人員不能按時到校報到者;
(2)有工作單位的人員在學校告知期限內不能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工作/聘用關系證明者。
五、時間安排
1. 準考證領取時間:12月24日下午三點
2. 筆試時間:12月25日上午
3. 資格復審時間:12月26日下午
4. 面試和心理測試時間:12月27日
5. 體檢時間:12月28日上午
六、招聘政策咨詢
徐州醫科大學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6-83262032
聯系人:王老師 謝老師
七、招聘工作監督
徐州醫科大學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電話:0516-83262246
徐州醫科大學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