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va久久久噜噜噜久久/亚洲色图13p/1769国产精品视频免费观看 /黄网站在线观看 - 国产ar高清视频

內蒙古錫林浩特市招聘森林公安警務輔助人員11人簡章

來源:錫林浩特市人民政府 2019-11-08 15:22:21

  錫林浩特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森林公安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根據森林公安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1名警務輔助人員,為保證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計劃


  錫林浩特市森林公安局根據崗位需要,計劃招聘11名男性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崗位詳見錫林浩特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森林公安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


  在總成績相同且體能測評合格的情況下,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參加過維和任務的退役士兵優先進入體檢環節。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資格條件


  1.共性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公安事業,誠實守信,品德端正,身體健康,能夠堅持正常工作,政審合格,無違法違紀記錄。


  2.戶籍條件:具有錫林浩特市戶籍(落戶時間在2019年11月8日前)。


  3.年齡條件:要求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2001年11月8日至1989年11月8日期間出生)。


  4.學歷條件:城關派出所外勤崗位要求具有高中及同等學歷以上,其他崗位均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必須與錫林浩特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森林公安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上提供的專業相符。


  5.身高要求170cm及以上,能夠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


  1.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現役軍人。


  2.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


  3.本人或者直系親屬受過刑事處罰、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有吸毒史(毒品現場檢測不合格者)的人員。


  4.曾被行政拘留、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5.公務員和事業編制人員被辭退的。


  6.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宜招聘的人員。


  三、薪酬及待遇


  聘用人員薪酬待遇按《錫林郭勒盟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試行)》(錫署辦發〔2017〕128號)和《錫林郭勒盟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試行)》(錫署辦發〔2018〕82號)有關規定參照執行。


  四、聘用與管理


  (一) 經公示后確定聘用的招聘人員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和《錫林郭勒盟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暫行辦法(試行)》進行管理,不納入編制管理。


  (二)招聘人員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一年。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對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由錫林浩特市森林公安局與其續簽勞動合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考公告


  2019年 11月8日---- 11月12日在錫林浩特市政府門戶網、平安錫市微信公眾平臺、錫林浩特市林業和草原局微信公眾平臺、錫林浩特市森林公安局微信公眾平臺公布公開招聘的有關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 報名


  ⑴ 報名工作由錫林浩特市森林公安局負責,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地點:錫林浩特市森林公安局(重慶路與振興大街交匯處南司法大廈1樓),報名時間:2019年 11 月13日----11 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期間遇節假日不休息)。


  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前,報名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選擇合適自己的招聘崗位,并在報名表上(自行下載打印)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報名時,報名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錫林浩特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森林公安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②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提供教育部學歷驗證報告,驗證期應在現場審核確認結束前有效(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


  ③考生須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④人民銀行出具的征信報告。


  ⑤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張。


  ⑵報名費每人20元,筆試考務費每人50元。其中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由扶貧、民政、人社等部門出具證明,可免收報名費和考務費;2018年畢業生減半收取報名費和考務費;2019年畢業生免收報名費和考務費。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錫林浩特市森林公安局負責,與報名工作同時進行。經資格審查合格報名成功的,于2019 年11 月 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筆試與體能測評相結合方式。


  1.筆試


  ⑴筆試開考比例(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下同)原則上不低于3:1,如達不到開考比例,經錫林浩特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森林公安警務輔助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開考比例降低至2:1,仍然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崗位數,調整后的崗位名額以通告的方式予以公布。


  ⑵筆試內容包括公安專業知識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兩部分,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⑶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考場按照標準化考場設置。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筆試需要提供蒙文試卷的考生須在報名表指定位置注明(訂制蒙文試卷的考生,必須用蒙文答卷,選擇漢文試卷的考生必須用漢文作答)。同一試卷出現兩種以上文字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⑷筆試時間、地點及應攜帶的相關證件,詳見準考證。


  ⑸政策加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考生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2.考試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將在錫林浩特市政府門戶網、平安錫市微信公眾平臺、錫林浩特市林業和草原局微信公眾平臺、錫林浩特市森林公安局微信公眾平臺發布。


  3.體能測評


  ⑴ 進入體能測評人員,根據總成績由高分向低分排列順序,按照與報考崗位3: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評人員,同一崗位因筆試成績相同超過3:1比例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體能測評。筆試開考比例調整到2:1的崗位,體能測評開考比例相應調整為2:1;進入體能測評范圍人員名單及領取體能測評通知單時間、地點與考試總成績一同公布,體能測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個程序。


  ⑵ 體能測評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按相應年齡標準對照實施。由錫林浩特市森林公安局組織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進行。凡不參加體能測評以及不在規定時間按要求完成體能測評的考生,不得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凡在體能測評中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其體能測評資格,并根據違紀事實做出處理;出現考生體能測評不合格或放棄的情況,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⑶ 體能測評合格考生按考試總成績排名,并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進入體檢環節。如有考試總成績相同人員,按優先招聘條件仍不能確定排名的,將依據體能測評1000米跑項目時間成績確定排名。體能測評合格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數時,由未進入體能測評人員按比例及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⑷ 對體能測評不合格的考生或因傷病等原因不能在規定體能測評時間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資格。


  ⑸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體能測評后各環節出現缺額的,按照考試總成績且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依次遞補。


  (四)體檢與考核


  1.體檢


  ⑴ 經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進入體檢階段。體檢時間地點及其他相關事宜另行通知。體檢由錫林浩特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森林公安警務輔助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醫療機構進行。未在規定時間、指定醫院參加體檢或未參加體檢以及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資格。


  ⑵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其中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第二十一條:“未納入體檢標準,影響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的要求,增設毒品現場檢測。考生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⑶ 對體檢環節出現空缺崗位的,按考試總成績排名由高至低且體能測評合格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2.政審及考察


  政審及考察工作由錫林浩特市森林公安局組織進行。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有關規定,按照德才兼備標準,全面、準確、客觀地評價其綜合素質,同時對其資格條件復查,核實是否符合報名條件,是否適宜此項工作,本人提供的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并形成考察材料。對政審及考察環節出現的空缺崗位,按考試總成績、體能測評合格、體檢合格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五)確定招聘人員及公示


  1.根據考試總成績、體能測評、體檢和政審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招聘人員。


  2.將擬招聘人員情況在錫林浩特市政府門戶網、平安錫市微信公眾平臺、錫林浩特市林業和草原局微信公眾平臺、錫林浩特市森林公安局微信公眾平臺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對擬招聘人員有異議的,應當及時調查核實,并由錫林浩特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森林公安警務輔助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經領導小組研究,取消擬招聘人員招聘資格后產生的崗位空缺,按考生總成績且體能、體檢均合格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遞補。


  (六)報到及崗位培訓


  經公示確定招聘的考生,由錫林浩特市森林公安局依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排名、所填報考崗位,將其分派到相應的工作崗位。考生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到錫林浩特市森林公安局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其招聘資格。由此產生的崗位空缺,按考生考試總成績且體能測評、體檢均合格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遞補。報到后由錫林浩特市森林公安局組織進行統一的崗前培訓。


  六、紀律和監督


  (一)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凡根據規定需要回避的人員必須回避。


  (二)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取消考試、招聘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聘用人員,一經查實,解除勞動合同,予以清退。


  (三)本次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執行。


  七、咨詢和舉報電話


  招聘崗位條件和考試程序咨詢電話:


  0479--8251062(錫林浩特市森林公安局)


  舉報電話: 0479--6831766(錫林浩特市公安局紀委)


  0479-8114503(錫林浩特市林業和草原局)


  0479-8251066(錫林浩特市森林公安局督查室)


  八、其他


  (一)考生要認真閱讀《簡章》和《錫林浩特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森林公安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中的有關報考要求和資格條件,對照個人情況報考;提醒考生,本著對個人負責的態度,認真誠信填報信息。


  (二)體能測評標準較高,請傷病和體能差的人員慎重報考。


  (三)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報考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考生在報名時提供的個人聯系方式要在整個招聘過程中保持暢通。


  (五)本次招聘考試不劃定考試范圍、不指定參考書目,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社會上針對此次招聘考試出現專門培訓機構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致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1、錫林浩特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森林公安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


  附件2、2019年錫林浩特市森林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


  錫林浩特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森林公安警務輔助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1月8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