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金華磐安縣招聘教師31人公告
來源:磐安縣教育局
2019-11-11 09:07:47
磐安縣2020年面向全國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磐安縣教育事業發展和教師隊伍建設需要,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31名編內教師。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名額、條件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磐安縣教育局組織考核小組實施,紀檢部門參與監督。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17時止,如某一學科完成招聘計劃,該學科不再接受報名。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
(1)現場報名:①浙師大等現場招聘會報名。②磐安縣教育局報名,地址:浙江省磐安縣安文北街30號磐安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郵編322300,聯系電話0579-84652137,0579-84652802)
(2)網上報名:在規定時間內將報名表(見附件)和相關材料掃描件或彩照發送至郵箱:2208945347@qq.com。郵件主題須寫明報名的崗位及學科。
3.報名材料: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報名表、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近期免冠照片及其他證明材料。社會人員應提供報名表、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近期免冠照片及其他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正式在編人員報名,須有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二)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選定的職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環節。
(三)教育教學能力考核
教育教學能力考核采用現場上課、模擬上課、面談交流等方式進行。參加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前,應屆生須向教育局提供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原件,往屆生須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
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通過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的參加體檢,體檢工作由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體檢工作按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標準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均不再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按規定程序進行考察。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五)聘用簽約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簽約手續。首聘服務期為5年。
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20年7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師范類畢業生必須在簽約后一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非師范類畢業生在簽約后一年內未能取得教師資格的延遲轉正,兩年內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予以解聘(計算時間從錄用報到之日開始)。
簽約后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就業協議無效:
1.在報名、考核等環節被查實有弄虛作假或舞弊行為的;
2.存在《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規定不宜錄用情形的。
三、缺額補充
擬聘用人員自動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其缺額在當年內補充招聘。
四、解釋權
本公告由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磐安縣教育局共同負責解釋。對公告內容有異議的,應在公告發布后5日內提出。
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磐安縣教育局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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