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婁底市社會福利院招聘9人公告
婁底市社會福利院系婁底市民政局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經市人社局核準,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9名(招聘計劃及各崗位報考條件詳見附表)。現將有關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凡違約或服務期未滿的農村特崗工作人員;
6、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實施步驟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婁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婁底市民政局官網上發布公告,公告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報名開始日期止不得少于七個工作日。筆試成績、面試入圍人員名單、綜合成績、體檢入圍人員名單及體檢合格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均在婁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婁底市民政局官網上予以公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婁底市民政局人事科(婁底市早元街998號,市民政局辦公樓321室,乘22路公交車到市民政局新址)。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能委托他人報名,報名時實行現場數碼照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現場須提供相關報名資料:
①如實填寫《婁底市社會福利院公開招聘考試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②報名人員必須根據招聘崗位要求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學位證、資格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1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證件照3張報名。
③公開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名人員必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工作單位公章)。
④在職在編人員還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等資料才能報名。
⑤報考條件詳見《婁底市社會福利院2019年公開招聘崗位及要求一覽表》。
4、資格審查:由婁底市社會福利院人事科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包括網上畢業證查詢),市民政局人事科進行復審,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方能進入考試環節。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5、收費標準:報名考試均免費。
6、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憑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證到市民政局人事科領取(考試前電話通知),過期不領視為自動放棄。
(三)筆試
1、開考比例:同一崗位招聘計劃與報考人數的開考比例必須達到1:3。如達不到開考比例,則取消該崗位計劃或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數,但特殊崗位,報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或實際參考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設置60分合格分數線(含60分)。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2、筆試內容:各崗位對應的專業知識,總分100分。
3、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4、筆試時間、考試地點另行通知,具體見準考證。
(四)面試
面試人選按招聘計劃和參加面試人員1:2的比例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均作為并列人員進入面試)。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該比例的崗位,其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評委由7人組成,不設單位評委,均從外市聘請,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滿分為100分。
文秘、財務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臨床醫生崗位采取技能考核和專業知識測試相結合的方式,其中技能考核占60分,專業知識測試占40分;特殊教育教師崗位(除特殊教育教師2號崗位外)采取試講的方式;特殊教育教師2號崗位采取試講和技能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技能考核占60分,試講占40分。
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按四舍五入處理。
(五)體檢
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所有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根據合成后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如有體檢不合格、自動放棄或其它原因未能參加體檢而出現崗位空缺的,不予遞補。
體檢醫院由組織體檢的部門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文件規定執行。
體檢費用由受檢人自理。體檢的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作為考核對象,如考核對象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空缺,不予遞補。考核的重點為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擬聘人員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的為不合格對象。
(七)公示
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結束后,考核合格對象確定為擬聘人員,經集體研究審定后,將擬聘人員名單提交市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婁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官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放棄造成招聘計劃空缺,不予遞補。
(八)審批聘用
擬聘人員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相關手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紀律要求
(一)堅持原則,嚴格程序,照章辦事。要加強對招聘工作的監督管理,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進一步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確保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各環節的公平公正。
(二)要加大對招聘工作中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對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處理。
(三)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和辦理聘用事項時,涉及與報考人員有上述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聯系電話:0738-8520935
附件:
婁底市民政局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