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揚州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梅嶺街道辦事處招聘38人簡章
揚州市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梅嶺街道辦事處城市綜合管理協管人員招聘簡章
揚州市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梅嶺街道辦事處擬于近期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綜合管理協管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組織嚴密,程序規范,公正公平,特制定招聘簡章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則
招聘工作嚴格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
二、報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一)招聘計劃
城市綜合管理協管員19名(非在編聘用人員),年齡在20周歲至35周歲(1983年11月12日至1999年11月20日之間出生),其中在城市管理崗位上擔任過一定職務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城市綜合管理崗位19名(其中男性11名,女性8名),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放寬至高中學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同等條件可優先錄用:
(1)中共黨員;
(2)本科及以上學歷者;
(3)有3年及以上城市綜合管理或基層社區工作經驗的。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二)崗位條件
1、具有揚州市戶籍或者在市區有固定住所;
2、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待人誠懇,作風踏實,吃苦耐勞,熱愛城管事業;
3、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心和獨立處置問題的能力,熟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理論,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交往能力;
4、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體魄健康、五官端正,無殘疾,無紋身,無傳染性疾病史;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本次公開招聘范圍: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處分期限未滿的;
(3)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被開除公職的;
(5)因有違法亂紀等不良行為曾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6)直系親屬、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或正在服刑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不宜錄用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信息發布、現場報名、招聘選拔、組織體檢、背景調查、結果公示、正式錄用的程序進行。
(一)信息發布
可通過以下媒體查詢具體招聘信息:
1、揚州市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官網(sxh.yangzhou.gov.cn);
2、揚州市梅嶺街道辦事處公眾號(揚州市梅嶺街道)。
(二)現場報名
考試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人員現場填寫《梅嶺街道城市綜合管理協管人員招聘報名表》,由工作人員現場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無異議,方可進入筆試面試。
1、報名時間:2019年11月12日至20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符合條件人員攜有效證件至揚州市梅嶺街道勞動服務中心(揚州市史可法路69號)報名,報名咨詢電話:0514-87626538。
3、報名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退伍軍人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
(3)有3年以上城市綜合管理或基層社區工作經歷者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中共黨員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5)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4、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三)招聘選拔
1、考試方式。招聘選拔分為筆試和面試兩種形式,由勞動人事所統一組織。
2、考試范圍。筆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
3、開考比例。筆試按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不得低于1:3開考;面試名單根據筆試分數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3比例確定,達不到這一比例的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4、考試時間。方案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實施,時間、地點屆時將根據實際情況作具體安排,由勞動人事所負責通知報考人員筆試、面試時間、地點。
5、計分方式。筆試和面試總分為100分。其中筆試占40%,由第三方出題人評分;面試占60%,按分數相加除以考官人數求得平均分(保留兩位小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筆試和面試結果,結合崗位招聘需求,以1:1的比例確定擬錄用人選。
(四)組織體檢
梅嶺街道組織擬錄用人員的入職健康體檢,按有關規定實施。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并將結果反饋給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五)背景調查
梅嶺街道對體檢合格的人選進行背景調查,了解、確認其錄用資格,并反饋給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現計劃缺額時,均按該崗位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結果公示
根據綜合總成績和體檢、背景調查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在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七)正式錄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聘用對象,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批準同意后,由勞動人事所下達錄用通知,用人單位按照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被錄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因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等出現計劃缺額時,按該崗位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后,梅嶺街道將按照1:1.3比例建立城市綜合管理協管員備用庫,一年內如有人員流失,在備用庫內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并在街道公示欄公示后錄用。
四、紀律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0514-87626712,接受群眾舉報和監督。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