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遂寧安居區部分事業單位考調7人公告
來源:遂寧集約化網站群-市人社局
2019-11-13 17:23:26
關于2019年下半年安居區部分事業單位面向全省公開考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優化安居區人才結構,加強機關干部隊伍建設,提升服務水平,推動相關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工作需要和部分單位急需專業人才的實際,我區決定面向全省各級事業單位公開考調7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到有關事業單位工作。現將考調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基本條件
1.考調人員必須具有考調職位(崗位)相對應的事業人員身份;具備擬任職位(崗位)所要求資格條件,身體健康。
2.學歷以畢業證書記載為準,專業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為準。
3.具體職位要求詳見附件。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年齡以有效身份證記載為準。
4.符合川委辦〔2014〕30號、川人社發〔2017〕24號文件規定,鄉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在服務期限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5.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6.崗位、具體條件及名額詳見附件1。
二、考調范圍:全省符合報考條件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三、考調程序
(一)公開報名: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9年11月21日17:00。公開報名采用現場報名(遂寧市內工作的須現場報名,報名地點在各考調單位)和網絡報名結合(遂寧市外工作的可以采用網絡報名,報名方式:將相關資料電子掃描后,傳至各單位指定郵箱)的方式,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不交報名費。
報名所需資料:報名時需持《安居區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本人畢業證、學位證及學信網學歷在線驗證報告、有效身份證、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和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經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后的干部任免審批表復印件;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手續。近三年寫作有通訊文稿或調研文章的可出示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對初審合格的報名人員現場發放考試通知。外地考生經資格審查合格后可在11月22日之前現場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供自己的真實信息,發現弄虛作假及舞弊行為的,取消參考資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對在考調工作中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三)組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由區人社局會同相關單位組織實施。筆試不設開考比例,面試開考比例為3:1。考試實行百分制計分,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成績計算均保留2位小數,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得進入體檢。考試時間:2019年11月23日。考試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四)確定體檢人員及公示
根據考調名額,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且無法等額確定體檢人員,根據面試成績高低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各考調單位和區人社局進行公示。
(五)組織體檢
1.體檢項目和標準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
2.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在指定的國家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電話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合以及未按規定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棄權。
3.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7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在主管部門指定的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因考生主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4.體檢費用
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承擔,具體費用標準以醫院確定的標準為準,由醫院直接收取。
(六)政審考察、公示及調動
面試、體檢通過者進入考察。組織考察以談話和查閱檔案方式進行。考察內容:一是以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對考察人選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其思想品德、勤政廉政、業務能力及工作表現;二是年度考核情況;三是個人檔案是否齊備,"三齡兩歷一身份"是否清楚。考察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根據考試、體檢及政審考察結果,擬調人員名單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滿后,按規定程序經審批同意后辦理調動手續。在一個月內因各種原因出現的空額,經用人單位同意可在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中按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四、工作紀律
本次考調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整個考調工作由區人社局和各考調單位共同組織實施。為確保考調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調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報考者必須嚴格執行相關工作紀律。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經核查,取消其調動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任何一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考調崗位條件的均可取消其考調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五、其他事項
1.報考者須保持通訊暢通,如因通訊不暢或其他原因導致報考者不能按時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2.考調人員須服從組織安排,從調入之日起在安居區工作時間不少于三年。
3.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各考調單位和區人社局負責解釋。
區人社局人事人才管理股 0825-8665378
遂寧市安居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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