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巫山縣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大學生村官11人公告
來源:巫山縣人民政府
2019-11-14 09:09:28
巫山縣面向2016年選聘大學生村官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我縣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提高事業單位人才隊伍整體素質,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并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現面向巫山縣2016年選聘大學生村官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的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定向招聘11名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招聘單位及招聘名額詳見《巫山縣面向2016年選聘大學生村官專項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以下簡稱“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巫山縣2016年選聘大學生村官服務期滿未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的人員。
四、招聘條件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附件1);
5.自愿在招聘單位服務5周年及以上;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電話、傳真、網上報名。
(二)報名時間:2019年11月18日上午9:00—12:00。
(三)報名地點: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15室(高唐街道廣東中路405號),聯系人:向林靈,聯系電話:57692618。
(四)報名所需材料
報考人員自行下載并打印《巫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仔細閱讀報考誠信承諾內容后,確認承諾內容,并在“貼相片處”貼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經報考人員簽字確認后,提交報考資料到指定地點進行報名資格初審。
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本次招聘只采用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電話、傳真及網上報名。如需委托他人報名,提供上述所需資料外同時應出具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各崗位報名人數、通過資格復審人數一覽表于2019年11月18日在“巫山縣政府公眾信息網”信息公開(人社信息)(http://wush.cq.gov.cn/xxgk.htm)公布。
(五)領取準考證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于2019年11月18日下午14:00-17:00在報名點確認報考單位及崗位后領取準考證。委托他人領取的,須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委托書原件。逾期不領取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六、考試考核
考試采用面試的方式。
(一)面試比例。
本次公開招聘面試不設比例,符合報名條件人員全部進入面試,但面試低于70分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二)面試方式及分值。
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綜合素質情況,量化計分,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三)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不按通知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
考試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七、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面試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體檢,體檢由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由考生本人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除外),經巫山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復檢)。
(二)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由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嚴格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以及確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和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屬實等情況,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查詢學歷、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查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等方式進行查證。凡發現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準前,一律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八、公示
考試考核有關事宜,在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予以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并保持通訊暢通。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準考證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用崗位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公示無異議人員聘用到原服務所在地鄉鎮的招聘崗位,如原服務所在地鄉鎮無崗位的,則依次按考試考核總成績由高到低在余下招聘單位中選崗。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巫山縣人力社保局或事業單位主管部門通知的時間,持相關證件到指定地點報到。并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報縣人力社保局審批。擬聘人員須按期將個人檔案提交至巫山縣人力社保局。不按規定時間提交個人檔案的視為自動放棄,逾期不予聘用。
經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聘用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須在招聘單位服務5周及年以上,未滿服務期限的,解除人事關系,并按每年12000元標準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十一、其他
考生對報名、考試考核、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咨詢相應報名單位。
本簡章由巫山縣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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