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吉安吉州窯管委會選調4人公告
來源:吉安縣人民政府
2019-11-14 14:29:20
吉安縣吉州窯管理委員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縣吉州窯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4名,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和人數
管委會本次選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作人員4名,其中財務崗、文秘崗、宣傳講解崗、規劃設計崗各1名。
二、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從全縣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教育和衛生系統除外)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中選調。
(二)選調條件
1.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清正廉潔,愛崗敬業,敢于擔當,大局觀強。
2.工作經歷要求在行政事業單位工作2年及以上(含村官或“三支一扶”服務期);同時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第一學歷要求為普通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崗位要求和資格條件詳見附件。
4.年齡35周歲以下且工作經歷滿兩年及以上(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正在接受審計、執紀執法部門審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吉安縣政府網發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
1、報考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或學歷認證報告、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及年度考核等次證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等資料,到吉州窯管委會辦公室(聯系人:羅超,聯系電話:15279625716)報名,現場填寫并提交《報名資格審查表》(貼照片)一式2份(表樣附后)。
2、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3、報名時間:2019年11月13日至11月22日。
(三)資格審查
1.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領取準考證。
2.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選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發現與選聘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或發現有嚴重生理缺陷不能適應工作的,取消其考試或選聘資格。
(四)考試
1、宣傳講解崗采取面試考核相結合方式進行,在考試考核前組織報考人員培訓。總成績按100分計算,面試分兩個環節進行,滿分為100分。第一個環節以自我介紹、朗誦、現場問答為主,占60%,第二環節講解展示,占40%,現場公布成績。
2、其他崗位采取筆試方式進行,筆試實行百分制,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職業能力測試和公文寫作,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
3、選調崗位人數與報考人數原則上應達到1:3的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這一比例的,相應調減或取消該崗位的選調。
4、考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5、領取準考證時間:2019年11月25日
6.領取準考證地點:吉州窯管委會辦公室(聯系人:羅超,聯系電話:15279625716)
7.報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考試成績在吉安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五)體檢和考察
1.筆試成績公告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入闈體檢、考察對象(如考生成績相同,則以學歷高者確定),入闈體檢、考察人員在吉安縣人民政府網予以公告。
2.體檢前1天下午18:00前,如有考生書面提出放棄或資格不符出現選調人員空缺,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如考生成績相同,則以學歷高者確定遞補體檢對象)。
3.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按醫院收費標準收取,由受檢人員繳納。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資格。
4.對體檢合格的擬選調人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
5.對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后考生自愿放棄等出現的選調人員空缺,不予遞補。
(六)公示與辦理手續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選聘人員,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擬選聘人員,由縣人社局和管委會共同報縣政府批準后正式辦理調動手續,納入管委會正式編制管理。
本方案由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吉安縣吉州窯管理委員會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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