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汕尾海豐縣衛健系統事業單位招聘70人公告
來源:海豐縣人民政府
2019-11-14 16:36:44
廣東省汕尾市海豐縣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華南地區衛生健康人才交流會暨第22屆全國醫藥衛生行業人才現場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第139號令)和《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轉發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舉辦第22屆全國醫藥衛生行業人才招聘會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研究,決定參加華南地區衛生健康人才交流會暨第22屆全國醫藥衛生行業人才招聘會現場公開招聘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衛生短缺人才70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嚴格執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有關規定,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公開考試,擇優聘用工作人員。
1、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2、實行公開招聘、規范程序、接受監督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
詳見附件《第22屆全國醫藥衛生行業人才招聘崗位表》
三、招聘條件
1、招聘對象為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應屆畢業生是指2019年畢業的中等學校及高等院校畢業生(含2018年畢業并已辦理暫緩就業的高校畢業生,下同)。
2、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政治思想素質端正,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3)無違法違紀行為。凡受黨、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以及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行為的,均不得報名;
(4)沒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取得相應學位;
(7)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取得副高以上職稱的可放寬至45周歲(年齡35周歲是指1983年11月15后出生的人員。40周歲及45周歲的計算方法以此類推)。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采用現場招聘辦法,符合招聘條件(見附件2)的應聘者請帶齊相關材料,于下列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名:
2019年11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00在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15.1廳(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閱江中路382號)現場報名。
(二)資格審核
應聘人員按規定報名時間進行現場審核。資格審核材料:
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學歷和學位、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等原件及復印件,暫緩就業畢業生須提供暫緩就業協議書;③《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1);④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必須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原件、復印件;⑤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以上資料均需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將原件退回應聘者,復印件作保密處理,一律不退回。
(三)面試
按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由工作人員在招聘現場對應聘人員提供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核,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應聘人員現場簽訂面試意向書,列為面試人選,具體面試事項如下:
1.時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地點: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3.形式: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的有關規定程序和規定組織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劃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將不予列為招聘對象。
面試成績60分以上的,按考生報考的崗位依成績高低為序,確定名次,按招考崗位的名額等額確定入圍名單。如同一崗位最后一名考生出現成績并列時,以加試的方法確定入圍人選。
(四)體檢、考察和公示
1、體檢。經面試確定為招錄對象的要進行體檢。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2、考察。經體檢合格的考生,列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
3、公示。經考察合格擬聘用的人員名單在海豐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4、如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的名額按該崗位面試成績高低為序依次遞補。
(五)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沒有異議的,由縣衛生健康局審核同意后,報縣人社部門辦理聘用手續,報縣委編辦辦理實名編制手續,按規定兌現工資待遇。
五、本公告如有不盡之處由海豐縣衛生健康局、海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
0660—6622350(海豐縣衛生健康局人事股)
0660—6600117(海豐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海豐縣衛生健康局
海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1月8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