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株洲市蘆淞區招聘政府雇員公告
為順利推進蘆淞各項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蘆淞區委、區人民政府面向社會招聘一批政府雇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人員管理及薪酬
政府雇員實行勞務派遣,待遇實行傭金制,初級雇員崗位傭金每年6萬元。傭金包含工資、福利、交通費用、五險一金和各類獎金,社保按照企業社會保險政策繳納,住房公積金按株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相關政策繳納。派遣期內每年進行一次考核,績效獎金根據年度工作考核的績效情況發放。
三、應聘資格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3.報考人員必須有符合職位要求和國家承認的學歷;
4.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政府雇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5.現役軍人、全日制在讀研究生及有法律法規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招聘崗位、人數、具體條件等詳細信息見附件1。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初審、面試、體檢、考察和資格復審、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報名時間為11月25日- 11月2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采取現場報名,現場報名到蘆淞區區政府大樓八樓8-11辦公室報名。
(二)資格初審。區監察、組織、編辦、人社負責報名資格初審工作,相關招聘單位配合。
應聘人員所需提供的資料如下:
1.《2019年株洲市蘆淞區公開招聘政府雇員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2,必須貼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若身份證上顯示出生年月與本人檔案記載不一致的,請予以特別說明);
3.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有學位要求的還需要提供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注冊后,查詢到本人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下載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背面注明姓名及應聘崗位;
5. 應聘有工作經歷要求崗位的工作經歷證明(證明模板見附件3);
6、市場服務中心“建(構)筑物消防員”崗位還需提供國家頒發的建(構)筑物消防員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報名時,應聘人員必須符合所報崗位的條件要求,填寫的信息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在公開招聘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應聘者不符合應聘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資格。
工作經歷及年齡按足年足月計算,計算截止日期為2019年11月30日,全日制學習期間的實習、實踐、兼職均不計算工作經歷。
(三)面試。本招聘不組織筆試測試,僅組織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保持通訊暢通。面試采取分類分專業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崗位匹配能力。
(四)體檢。體檢人員名單根據面試結果確定。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保持通訊暢通。體檢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列為考察對象。
(五)考察和資格復審。招聘單位負責對體檢合格的人選進行政審和資格條件復查,到所在單位對其工作業績等現實表現情況進行考察,并將考察和資格復審結果報區監察、組織、編辦、人社、財政備案。
(六)聘用。擬聘用人選,按相關規定在蘆淞區政府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天。經公示無異議,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聘用的政府雇員不具有行政職務,不行使行政權力,不占用行政、事業編制,實行勞務派遣。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擬聘用人選要服從區政府二次分配,拒絕服從者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六、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1.咨詢電話:
株洲市蘆淞區人社局 0731-28580617
2.監督電話:
株洲市蘆淞區紀委監委 0731-28580010
本次公開招聘政策由2019年株洲市蘆淞區公開招聘政府雇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
1.2019年株洲市蘆淞區公開招聘政府雇員崗位計劃及條件表.xls
株洲市蘆淞區公開招聘政府雇員工作領導小組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