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晉中靈石縣購崗招聘32人公告
來源:靈石縣人民政府
2019-11-18 11:35:43
靈石縣2019年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崗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政府同意,靈石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養老保險中心、民政局核對中心和森林公園管理處通過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崗位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委托靈石縣星盛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組織實施。
三、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員32名。其中:中小企業服務中心2名;養老保險中心20名;民政局核對中心5名;森林公園管理處5名。具體崗位名額及資格條件詳見《靈石縣2019年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崗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靈石縣戶籍,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年齡符合崗位要求(30周歲及以下為1988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為1983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40周歲及以下為1978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及資格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2019年12月31日后尚在服務期的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和見習人員,不得報名;
(2)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等其他違法行為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辭退或被開除的;
(5)其它不適合從事該崗位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靈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ingshi.gov.cn)和“靈石發布”微信平臺進行發布。
公告時間: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17日。
(二)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其中一個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應達到2:1以上方可開考。不達該比例,按比例核減招聘崗位名額。
1、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1月19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報名地點:靈石縣星盛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辦公室(翠峰街33號原鄉鎮煤運四樓)
咨詢電話:0354-3850177
2、報名提供資料
報名時需提供本人戶口薄、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在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報名表(附件2)2份;同時交近期紅底免冠一寸彩照4張(不含報名表粘貼照片)。
報考“中小企業服務中心、養老保險中心崗位”的還需提供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有從事相關工作經驗的還需提供相關單位開具的工作證明。
報考人員應對自己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考生報考時提供虛假材料的,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
(三)面試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由招聘領導組成員單位和靈石縣星盛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共同組織實施。
面試主要測試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人際交往意識與技巧、舉止儀表等。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體檢
按個人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排序,根據各崗位招聘人數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靈石縣星盛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統一組織安排,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資格出現缺額的,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靈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ingshi.gov.cn)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及聘用待遇
1、應聘者經面試、體檢合格、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為聘用人員,統一參加崗前培訓。
2、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試用期滿合格者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合同期為三年,合同期滿后,根據個人表現和工作需要可續簽勞務派遣合同。聘用期內,如有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依照相關規定追究其責任,做出處理,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合同期內,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3、聘用人員待遇:聘用人員工資由縣財政列入預算,執行我縣最低工資標準(現標準:1500元/月,以后隨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而調整)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個人應繳納保險部分由個人承擔。
七、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監督電話:0354-7618108(人社局事業股)
附件:
靈石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靈石縣養老保險中心
靈石縣民政局 靈石縣森林公園管理處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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