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成都理工大學財務處聘工作人員4人公告
來源:成都理工大學
2019-11-18 15:11:57
成都理工大學財務處2019年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規,按照《成都理工大學事業編制外人員聘用管理辦法》具體要求,經學校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4名,現將選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對象
面向全國選聘財務管理、會計學、經濟學等相關專業畢業的財務工作人員,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須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其他人員須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自覺樹立“四個意識”,始終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政治強、紀律嚴、作風正、敢擔當;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
3.年齡不超過40周歲(計算至2019年12月31日以有效身份證記載為準);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熱愛財務管理工作,踏實敬業,有較強的責任心,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綜合分析能力;
5.具備較好的計算機操作能力,能夠熟練運用財務及各類常用辦公軟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7.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不能報考的情形。
三、選聘名額及聘用方式
本次選聘崗位均為非事業單位編制崗位,勞動合同聘用,選聘名額為4名。具體崗位及名額如下表: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0日。
(二)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填寫《成都理工大學選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附件),并于2019年11月20日18:00前發送至電子郵箱(jhcw@cdut.edu.cn)。
(三)資格審查:2019年11月21日9:00至2019年11月22日18:00,應聘人員攜帶《成都理工大學選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書等材料原件到成都理工大學財務處現場進行報名資格審查。應聘人員報名須提供真實有效的材料,如有不實,取消應聘資格。
五、考核
(一)考核時間與地點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即為有效報名人員,可參加面試考核(有效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不足3:1時,按比例削減招聘人數)。考核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與內容
本次選聘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考核,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分為專業能力面試和綜合素質面試。
面試總成績 = 專業面試 × 60% + 綜合面試 × 40%
專業能力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專業素養、理論知識、專業知識、專業特長等方面的能力,主要內容:基本會計理論與方法等。
綜合素質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事業心責任感、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協調溝通能力、知識應用及創新能力、舉止儀表及崗位適應能力等方面的素質。
(三)心理測試
心理測試主要考核應聘者心理素質及心理狀況,其結果作為學校審定應聘者聘用資格的重要依據,不計入面試成績。
(四)考核總成績公布
面試工作結束后,由成都理工大學于7個工作日內在成都理工大學人才招聘網(http://hr.cdut.edu.cn)公布實際參加面試考核人員的總成績。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選聘名額,按報考者面試總成績,由成都理工大學財務處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體檢標準參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四川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2007〕102號)、《四川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條款的通知》(川教〔2010〕2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等文件要求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成都理工大學組織,并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隨考試總成績一并公布。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后按規定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成都理工大學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參加面試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
七、公示與聘用
考試、體檢與復核合格者在成都理工大學人才招聘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審核確認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準考證號、招聘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關基本情況、總成績、排名以及該崗位招聘條件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進行審定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公示后因擬確認人員棄權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
八、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經成都理工大學審定后,確認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成都理工大學報到,訂立勞動合同。辦理報到手續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以及有效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2.畢業兩年內尚未就業的全日制畢業生,應提供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有效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以及未就業證明。
3.2020屆畢業生應提供有效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以及就業報到證。
4.留學人員應提供有效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就業報到證》。
5.下崗、失業人員應提供戶口所在地縣級勞動保障部門發放的《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證明、有效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以及有效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檔案管理證明。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取得聘用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因以上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九、紀律與監督
學校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此次選聘工作中,應確保公開、公平、公正,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1.政策和考務咨詢電話
028-84073686(成都理工大學財務處)
2.監督電話
028-84078920(成都理工大學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
028-84077934(成都理工大學紀委辦公室)
財務處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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