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湖州南太湖新區招聘儲備人才25人公告
來源:湖州人才網
2019-11-21 09:17:18
湖州南太湖新區面向全國招聘儲備人才公告
湖州南太湖新區是浙江省委、省政府批復成立的大灣區建設“四大新區”之一。新區以“兩山”理念為指引,堅持生態化、高端化、引領性,積極構建以數字經濟、新能源汽車、生物醫藥、休閑旅游等為主的現代綠色產業體系,著力打造全國踐行“兩山”理念示范區、長三角區域發展重要增長極、浙北高端產業集聚地、南太湖地區美麗宜居新城區。為深入實施“人才優先發展”戰略,引進儲備一批有發展潛力的年輕干部人才,助力新區高質量發展,經研究,決定開展南太湖新區儲備人才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數量
湖州南太湖新區管理委員會儲備人才25名。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1.本科畢業生畢業院校須位列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學的排名最新榜單前100名的國(境)外著名高校或全國“雙一流”全日制高校(A類+B類)。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須為全日制學歷學位,對畢業院校不作硬性要求;
2.從業方向為金融、經濟、招商、規劃、建設、項目管理等新區緊缺專業的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
三、招聘計劃
四、招聘資格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無國(境)外永久居留權;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未受過任何刑事、黨紀、政務、校紀處分,無失信記錄;
3.政治素質好,有志于從事黨政和經濟、社會管理工作,愛崗敬業,有較強的責任心、進取意識和較好的文字、口頭表達能力,吃苦耐勞,身體健康;
4.報考人員須在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應屆畢業生須在2020年12月31日前畢業且獲得全日制學歷學位;
6.法律法規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招聘程序
1.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9年11月20日-12月19日17:00。
報名方式:考生需從網上招聘公告中下載報名表,并將以下附件掃描或拍照: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資格證書、證明等相關證明資料,以電子文檔形式發送至指定郵箱:nthxqzp@163.com。
2.資格審查:根據招聘方案要求,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審查。
3.筆試:招聘崗位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上”的,報考人員均須參加筆試,根據符合報名條件者人數,核定最終開考崗位;同一崗位的招聘數與符合條件報名數需達到1:3比例,未達到此比例的崗位,不予開考或相應核減。筆試題目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參照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內容出具試卷。
4.面試:招聘崗位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上”的,報考人員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以招聘計劃數不少于1:3比例進入面試;招聘崗位學歷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以符合報名人數直接參加面試(同一崗位的招聘數與符合條件報名數需達到1:3比例,未達到此比例的崗位,不予開考或相應核減)。面試題目由第三方專業機構出具。
5.成績統計:招聘崗位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上”的,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按總成績根據招聘計劃從高到低錄取,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為先;若筆試成績也相等,另加現場復試。招聘崗位學歷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面試成績相等,另加現場復試。如報考人員具備具體崗位相關資格證書、工作經驗的,總成績相等時,可優先錄用。
6.體檢:根據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對未按要求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現缺額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7.考察公示:經面試、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參照公務員招考相關考察要求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根據考察結果,確定聘用對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州人才網上公示不少于5天,接受社會監督。
六、相關政策
1.合同簽訂:與湖州經開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和浙江南太湖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上述兩家公司均為市政府批準設立的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
2.薪酬待遇:薪酬執行統一的工資標準,包括固定工資和浮動工資,并按不同的檔次對應不同的工資水平。本科學歷年薪13-20萬元;碩士研究生學歷年薪15-22萬元;博士研究生學歷年薪18-25萬元。
3.相關補助:
(1)購房補貼:對符合條件的,按照博士研究生35萬,碩士研究生15萬,本科5萬的標準給予補貼。
(2)就業補貼:對5年以內的全日制大專及以上畢業生,且2018年以后首次在湖繳納社保。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滿1年,給予每年2500元的就業補貼,最高3年;
(3)租房(生活)補貼:對符合條件的,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碩士研究生1000元/月、本科畢業生500元/月的標準給予補貼,最長3年。
(4)人才公寓: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且無購房、租房的情況下,可申請入駐人才公寓,享受兩年優惠政策:按照600元/月基準價,第一年優惠50%,第二年優惠25%。
4.職業發展:新招聘人員首期勞動合同期限為三年(含試用期二個月),合同期結束后,經單位考核、自愿協商,可以續簽合同。合同期內,符合南太湖新區機關事業單位招聘崗位條件的,優先推薦。
本公告由湖州南太湖新區黨群工作部負責解釋,以上公告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0572-2281630,房于欣;0572-2104743,周譽。(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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