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蕪湖市人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招聘3人公告
來源:蕪湖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2019-11-21 11:35:47
蕪湖市人防(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公告
蕪湖市人防(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是蕪湖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下屬正科級公益一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工作是為人防“戰時防空,平時服務,應急支援”的職能發揮提供信息保障。因中心發展的需要,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和《關于進一步嚴格控制編外聘用人員的通知》(蕪編辦〔2018〕38號)有關要求,我中心面向全市人防系統臨時聘用人員中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招聘編外工作人員3名,詳見《2019年度蕪湖市人防(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下稱《崗位表》。招聘公告在蕪湖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官網(http://www.rfb.wuhu.gov.cn/)發布。擬發布時間為2019年11月1日至11月5日。確因報考人數過少等原因需要更改或取消的,提出更正或取消的內容和理由,并通過同一信息發布渠道發布更正公告。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專科及以上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40周歲以下”為“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人員有《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八條所列情形(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按照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地點為:蕪湖市人防(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蕪湖市九華中路187號,聯系人:毛夢影,電話:3931942)。報考人員需現場填寫《2019年度蕪湖市人防(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和《誠信承諾書》(附件3),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附件1要求的資格證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張。所提供的材料均須原件及復印件。
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時進行。統一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為2019年11月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所填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
于11月7日17:00后在蕪湖市人防辦官網公布。
(二)考試
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考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測試》,滿分為100分。
領取準考證時間:11月7日上午9:00-11:30,地點:蕪湖市人防(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
筆試時間:11月8日上午9:00-11:00,考試地點:蕪湖市人防(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會議室。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統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50分。《綜合知識測試》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合格線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面試。
2.面試
筆試成績將于考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蕪湖市人防辦官網進行公布。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計劃數的3:1確定該招聘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在同崗位筆試人員中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面試入圍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蕪湖市人防辦官網公布。面試地點為:蕪湖市人防(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會議室。面試時間:11月11日。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內容考察考生綜合素質、業務素質等。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與面試成績按5 :5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
為確保面試人員基本素質,設定面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合格線的方可進入體檢與考察程序。
(三)體檢及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如最終成績相同,依次以筆試成績得分高者優先。若考生各科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體檢工作按照《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皖人社發〔2017〕1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組織實施,我辦紀檢監察工作人員全程參與監督。體檢在三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招聘單位除外)。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醫院體檢專用公章。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對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四)公示和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經市人防辦機關審核,在蕪湖市人防辦官網進行公示,按規定公示7天。公示內容包括擬聘單位崗位情況、應聘資格條件、擬聘人員基本情況、準考證號、考試最終合成成績及名次、監督舉報電話等相關信息。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可以向市人防辦、市人社局的紀檢監察部門反映。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報批或備案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招聘工作完成后,將聘用人員情況報市相關部門備案。
聘用事業單位編外人員一律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實行試用期制,辦理社會保險。
五、其他有關事宜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筆試,面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咨詢電話:0553-3931942 聯系人:毛夢影
監督舉報電話:0553-3931904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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