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青海省人民醫院赴省外高校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40人公告
青海省人民醫院2019年下半年赴省外高校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公告
為積極引進高素質高層次衛生專業人才,合理補充我院急需緊缺專業工作人員,滿足各專業崗位對人力資源配置的需要,根據《青海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辦法》、《青海省2019年下半年“組團式”赴省外高校引進人才工作總體方案》等有關規定,按照省人才辦統一部署,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具體安排,我院擬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要求及待遇
根據醫院發展需要及各科室人員需求,招聘相關崗位工作人員,符合招聘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具體崗位、人數、要求及待遇見附表(《青海省人民醫院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需求表》)。
三、報名
采取現場報名和網上投簡歷報名的方式。因招聘對象系2020年7月31日前畢業的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現場報名應聘人員需攜帶個人簡歷、身份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就業推薦表、執業證、規培證、大學外語六級證書等相關個人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彩色免冠小2寸照片2張。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碩士階段取得的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碩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階段取得的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網上投簡歷報名應聘人員按照要求提供相應的報名資料,掃描報名二維碼,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并上傳相關證書及資料掃描件。
報名截止時間: 2019年12月22日
聯系電話: 0971-8066305
聯系郵箱: rsc6305@163.com
現場報名地點:
陜西師范大學長安校區、 哈爾濱工業大學一校區、清華大學、北京師范大學、鄭州大學、蘭州大學(具體地點待定)
(三)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自愿報名,要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由現場招聘工作組對應聘者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不符合報名條件者,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四)考核測評
1、考核內容
根據招聘崗位和專業要求,主要考核內容為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相關知識,學習工作經歷介紹、科研情況介紹、外語水平測試等。招聘現場報名人員可在現場直接進行考核測評及面試;網上投簡歷報名人員,根據不同學歷層次要求參加醫院統一組織的考核測評、面試。
2、考核方式
按照“考用一致、科學靈活”的原則,重點測評報考人員的專業素質和基本能力。
(1)博士研究生學歷主要采取面談、專家評價、學術成果評價等方式進行考核測評;網上投簡歷報名的博士研究生,參加醫院統一組織的考核測評。
(2)緊缺專業碩士研究生學歷主要采取面試交流、答辯等方式進行考核測評;網上投簡歷報名的碩士研究生、現場簽訂就業意向協議的碩士研究生,參加醫院統一組織的面試考核。
(五)簽訂就業協議
根據工作組的考核意見,博士、碩士可現場簽訂就業協議或意向性協議。
(六)體檢
體檢標準除行業、崗位有特殊要求的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擬聘人員在指定三級甲等醫院接受體檢。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擬聘資格。在體檢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和病史者,或其他違反體檢規定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聘用資格。
(七)考察
考察工作注重了解擬聘人員基本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職業素質、個人誠信情況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擬聘資格。
(八)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試信息網、省衛生健康委或省人民醫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的,暫緩辦理入職手續,由上級主管部門及醫院調查核實。 經公示后無異議的人員,可辦理入職手續。
(九)聘用
(1)編制內招聘人員,醫院按規定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聘用核準手續,并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服務期需達到8年以上),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范圍。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按相關規定取消聘用資格。
(2)編外額度招聘人員,醫院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入職手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在合同期內,按照“按崗聘用、以崗定薪、崗變薪變、同工同酬”的原則確定工資待遇,并按照規定依法參加企業養老保險。
(3)聘期內工資待遇、社會保險和人事管理按國家及我省相關政策和醫院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要求
(一)為保證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在省人才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的指導和監督下,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面試全程錄音錄像,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二)招聘工作人員要強化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嚴格遵守各項工作紀律,嚴禁出現泄露試題、評分標準等情況,維護招聘工作的嚴肅性。應聘人員應當堅守誠實守信原則,嚴格遵守招聘工作紀律,服從工作人員管理。招聘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發生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公開招聘嚴格執行回避制度,根據有關規定: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或者擬制血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四)如出現以下情況所簽訂的三方就業協議書無效: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畢業的;在簽訂協議前已參加工作但未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系證明的;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五)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我省現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青海省人民醫院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