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蘇南京中醫藥大學翰林學院招聘專職輔導員6人公告
南京中醫藥大學翰林學院2019年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公告(第三輪)
為了更好地選拔優秀人才,加強輔導員隊伍建設,我院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高等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勞,有團隊合作精神;
2.具有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及以上學位,且初始學歷必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碩士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或有普通本科高校輔導員工作經歷的碩士不超過30周歲(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思政類專業者優先;
4.須為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5.在本科或研究生階段擔任過主要學生干部1年以上(含校、院團委學生兼職副書記、部長;校、院學生會,研究生會,社團聯合會等主席、副主席、部長;校青年志愿者協會、廣播臺、大學生科協、大學生藝術團、校報記者團等主要校級學生社團社長、副社長;黨支部書記;班級正副班長、正副團支部書記;兼職輔導員等);
6.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和計算機應用能力,學習成績優良,在本科及研究生階段無違規違紀記錄,身心健康,能勝任輔導員工作;
7.一經聘用須在輔導員崗位連續工作4-5年以上。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①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二、報名須知
(一)報名時間
2019年11月24日至2019年12月12日。
(二)報名方式
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并上傳以下材料:
1.《南京中醫藥大學翰林學院專職輔導員招聘報名表》(見附件)。
2.本科及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應屆畢業生提供)、《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黨員證明、學生干部佐證材料及獲獎證書等,提交的佐證材料需有簽字和蓋章。將以上材料掃描或拍攝成電子圖片按順序粘貼在《南京中醫藥大學翰林學院專職輔導員招聘報名表》后面。
應聘者將以上材料發送電子郵件至hlxyzp201912@163.com,郵件標題統一格式為“專職輔導員+姓名”,務必按照郵件回復的要求進行報名信息登記。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應聘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
2.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3.應屆畢業生須在2020年8月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如不能如期取得,將取消錄用資格。
三、招聘程序
1.資格初審:由人事處和學工處對應聘者的《報名表》信息和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初審,由人事處通知符合應聘資格人員進入筆試環節。
2.現場確認:需攜帶報名上傳的應聘材料一份(打印稿),其中《南京中醫藥大學翰林學院專職輔導員招聘報名表》須本人親筆簽名。還須攜帶本科及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黨員證明材料、學生干部相關佐證材料(文件、任職證明須由班主任簽字、所在院系和相關職能部門審核蓋章)、《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應屆畢業生提供)、《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驗。若不能提供上述材料則取消筆試資格。
3.筆試:男女分別計算筆試成績排名。
4.面試和心理測試:進入面試人員須參加心理測試。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男女分別計算綜合成績排名。
5.體檢:須至學校指定三甲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并符合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要求。
6.公示:我院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周期為5天。
7.聘用:應聘人員錄用后實行勞動合同制。錄用人員實行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并考核合格者,由我院辦理正式聘任手續。
四、招聘政策咨詢
相關政策咨詢請聯系南京中醫藥大學翰林學院人事處0523-80639006。
五、招聘工作監督
南京中醫藥大學翰林學院紀監審辦公室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紀檢監督電話:025-80639539
南京中醫藥大學翰林學院人事處
2019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