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蘇南京中醫藥大學翰林學院高層次人才招聘23人公告
南京中醫藥大學翰林學院2019年高層次人才招聘公告
為更好地選拔高層次優秀人才,充實我院人才隊伍,南京中醫藥大學翰林學院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優秀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院簡介
南京中醫藥大學翰林學院始建于2002年3月,2005年5月被教育部批準為獨立學院。2010年9月,學院移址泰州市辦學,為首家進駐中國醫藥城的全日制本科院校,也是全省高等教育綜合改革試點獨立學院之一。
學院現設中醫學、中醫全科醫學、針灸推拿學、護理學、康復學、應用心理、中藥學、藥學、生物制藥、制藥工程、藥物制劑、中藥資源與開發、藥事管理、公共事業管理(醫療保險方向/衛生事業管理方向)、國際經濟與貿易、市場營銷、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統等18個本科專業或方向,具有相關專業獨立的學士學位授予權、高校教師資格認定權和高校教師高級職稱評審權。
學院師資優良,多年來,建設了一支以南京中醫藥大學教師為骨干,自有專任教師為基礎的專兼結合、高素質、高水平的優秀師資隊伍,聘請了包括全國“千人計劃”在內的近百名特聘教授、兼職教授。
學院致力于培養具有國際競爭能力的應用型、復合型、創新型高級人才,積極探索和創新產學研一體化辦學模式,狠抓內涵建設,努力提升教學質量,優化師資隊伍結構,逐步改善辦學條件,不斷創新管理體制機制,內部運行規范高效,形成了體現時代特征、醫藥特色、“校”“城”融合、重應用能力的人才培養格局。
學院秉承南京中醫藥大學“治學嚴謹,繼承創新”的優良傳統,依托母體大學優質教育資源,注重質量,穩步發展,具有優良的辦學條件。母體大學一大批實習實踐基地及泰州國家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周邊數百家企事業單位為學生提供良好的實踐、實習、產學研結合的場所,為畢業生就業提供了廣闊的前景。
學院堅持以專業建設為龍頭,人才培養為核心,師資建設為關鍵,和諧校園為保障,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著力提升學院的核心競爭力。學院入選武書連2019年“中國高水平獨立學院”(全國255所獨立學院中有26所入選),在26所高水平獨立學院中,我院排名第13,省內排名第4。全院師生凝心聚力,勵精圖治,努力把學院建設成為辦學規模、專業設置、人才培養質量適應區域經濟和泰州中國醫藥城產業發展的新型獨立學院。
二、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熱愛高等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年齡要求為:①年齡原則上為35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②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者,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③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者,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
5.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6.附件崗位表中有具體要求的按崗位表執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①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②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且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③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④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我院高層次人才招聘崗位及條件
南京中醫藥大學翰林學院2019年高層次人才公開招聘崗位表
序號 |
學院或部門 |
學科專業方向及其他要求 |
招聘人數 |
學歷學位要求 |
學歷學位要求 |
1 |
醫學院 |
基礎醫學、生物學、中醫學、中西醫結合、臨床醫學 |
6 |
專任教師(教學科研型) |
博士研究生,并具有相應學歷學位 |
2 |
護理學院 |
中醫學、臨床醫學、中西醫結合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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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藥學院 |
藥學、中藥學、化學工程與技術(生物化工)、生物學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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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衛生經濟管理學院 |
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社會醫學與衛生事業管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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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基礎部 |
哲學(馬克思主義哲學)、政治學(中共黨史)、馬克思主義理論;須為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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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理工科博士,本科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或計算機應用等計算機相關專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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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外國語言文學(英語)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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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數學 |
2 |
四、相關待遇
(一)關于A、B和C類博士的界定
我院本次招聘的博士分為A、B和C三類,分別界定為:
A類博士:理科以通訊作者或第一作者發表SCI論文3篇以上,累計影響因子15分以上,或單篇影響因子8分以上;文科以通訊作者或第一作者發表SSCI論文3篇以上,或以通訊作者或第一作者在CSSCI收錄期刊(不含擴展版)發表高水平、有創見的本專業學術論文5篇以上。
B類博士:在省級以上刊物以通訊作者或第一作者發表高水平、有創見的本專業學術論文6篇以上,其中理科至少有2篇SCI論文、文科至少有2篇SSCI論文或4篇CSSCI(不含擴展版)論文;或發表SCI論文3篇以上,累計影響因子達12分以上,或者單篇影響因子達7分以上。
C類博士:指我院緊缺型人才,對學術論文數量和質量不作明確要求,但是在進人考核中作為參考依據。
(二)薪酬待遇
A類博士薪酬待遇參照我院副教授七級標準,第一輪聘期為3年,另外可按照我院相關規定享有內涵建設成果獎勵。
B類博士薪酬待遇參照我院講師九級標準,第一輪聘期為3年,另外可按照我院相關規定享有內涵建設成果獎勵。
C類博士薪酬待遇參照我院講師十級標準,第一輪聘期為3年,另外可按照我院相關規定享有內涵建設成果獎勵。
(三)科研啟動費:
A類理工科(醫學或藥學類等學科)博士:科研啟動費為15萬元。
A類文科(哲學、經濟、管理類等學科)博士:科研啟動費為人民幣5萬;
B類理工科(醫學或藥學類等學科)博士:科研啟動費為人民幣8-10萬;
B類文科(哲學、經濟、管理類等學科)博士:科研啟動費為人民幣2.5萬;
C類博士:酌情提供科研啟動費。
(四)其他政策支持
1. 提供過渡性住房。
2. 對配偶酌情安排工作。
3. 利用學院科研資源,為其搭建科研平臺,幫助申報高水平科研課題。
4. 提供必要的科研實驗場所。
五、應聘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本公告招聘崗位為長期招聘崗位,公告發布10個工作日后,學校根據崗位報名情況,不定期啟動考核程序,崗位招滿即止,未招滿的崗位報名有效期截至2020年6月30日。學院將及時通報崗位招聘情況。
(一)材料準備及報名
1.《南京中醫藥大學翰林學院高層次人才應聘登記表》(見附件)
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和專業技術職務證明的復印件;應屆生提供身份證和就業推薦表復印件。
3.近5年承擔的科研項目、獲獎及專利情況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4.發表的論文(注明SCI、ESCI、EI、SSCI、CSSCI收錄情況、期刊的影響因子和論文他引次數)相關證明復印件。
應聘者填寫《南京中醫藥大學翰林學院高層次人才應聘登記表》,并將2-4的相關證明材料照片或掃描件分類整理后,復制到《高層次人才應聘登記表》的證明材料欄中,將其發送電子郵件至:hlxyzp201910@163.com,郵件標題統一格式為“高層次人才應聘+姓名+應聘崗位”,并按照郵件回復內容進行信息登記。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不設開考比例,如有滿足條件人員應聘,即可根據需要適時組織考核,具體以南京中醫藥大學翰林學院通知為準。
2.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學院或部門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學院或部門。
3.應聘人員在報名時請填寫教學與研究方向、科研項目、科研成果、科研獎勵等情況及主要論著目錄等(注明期刊名稱,年、期和起止頁碼),發表論文一定要標明第一作者或獨立作者或通訊作者(導師為第一作者)等信息;研究課題請注明主持或參與以及排名、科研經費等信息。
六、考核方式及組織
(一)資格復審。考核前,我院將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應聘人員須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1.本科和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
2.國內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提供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考試方式
采用面試考核。面試按照南京中醫藥大學翰林學院制定的辦法執行。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七、體檢考察及聘用
(一)考核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并符合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二)學校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并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根據考核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三)學校將根據考核、體檢和考察結果,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學校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所學專業、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四)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我院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根據崗位管理有關規定,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學院取消聘用資格:(1)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在學校通知簽訂聘用合同后,15個工作日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者;(2)應屆畢業生不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
八、招聘政策咨詢及監督
相關政策咨詢請聯系南京中醫藥大學翰林學院人事處0523-80639006。
九、招聘工作監督
南京中醫藥大學翰林學院紀監審辦公室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紀檢監督電話:025-80639539
南京中醫藥大學翰林學院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