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內蒙古呼倫貝爾鄂倫春自治旗本級事業單位引進26人公告
關于2019年鄂倫春自治旗本級事業單位引進專業人才公告
根據《鄂倫春自治旗事業單位引進專業人才實施辦法》(鄂組字〔2019〕84號)有關要求,經研究決定,鄂倫春自治旗本級事業單位擬引進專業人才,現公告如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引進專業人才有關政策規定,緊緊圍繞全旗中心工作,堅持事業為重、德才兼備、人崗相適及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監督管理,提高引進人才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
二、引進計劃
具體崗位需求目錄見《2019年鄂倫春旗事業單位引進專業人才崗位需求目錄》。
三、引進條件
(一)基本條件
引進的人才應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操守,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無違法犯罪記錄;身體健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引進的人才應年滿18周歲,碩士研究生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1984年11月26日及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0周歲(1989年11月26日及以后出生)。
(二)具體報名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報名
1.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專業符合用人單位及崗位需求,原則上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4年11月26日及以后出生),優先引進學科帶頭人。
2.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專業符合用人單位及崗位需求。
3.所需專業的“雙一流”大學或學科,“985”院校、“211”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
4.急需緊缺的崗位,條件為學歷是全日制本科的畢業生或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
5.獲得自治區級以上表彰獎勵(獎項)的高技能人才,專業符合用人單位急需緊缺崗位需求的。
6.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引進鄂倫春族人才。
7.擬引進人員除具備以上條件外,還應符合《崗位需求目錄》設置崗位的專業及相關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在引進范圍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按照國家和內蒙古自治區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尚在新錄用試用期的。
6.引進人員不得報名引進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引進的情形。
四、引進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鄂倫春旗發布、鄂倫春政務網等媒體對外公開發布《2019年鄂倫春旗事業單位引進專業人才崗位需求目錄》(以下簡稱《崗位需求目錄》)。
(二)報名要求
1.報名人員可采取現場報名、網絡報名、電話報名等方式進行報名,報名時間為即日起7個工作日(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2月3日),具體情況由報名人員與用人單位溝通(具體聯系方式見《崗位需求目錄》)。報名人員登錄鄂倫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網(http://www.elc.gov.cn)公示公告欄下載《2019年鄂倫春旗事業單位引進專業人才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于報名截止日期前(2019年12月3日17:00前),將《報名表》和資格審查材料送至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對報名情況進行匯總統計。
2.報名人員應認真閱讀或咨詢相關要求,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相關條件,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報名所需材料,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資格審查的,責任自負。
3.每位報名人員只能報一個崗位,凡報兩個及以上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4.在整個引才工作過程中,報名人員務必保持通訊暢通,若因個人原因導致未能聯系上本人,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相應資格。
(三)資格審查
1.由旗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資格審查小組,會同用人單位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集中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于3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核的,應及時告知未通過審核的原因;對報名資料不全或有疑問的,應及時告知本人進行補充或作出說明。
2.資格審查材料包括:
(1)《2019年鄂倫春旗事業單位引進專業人才報名表》(一式兩份)
(2)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一式兩份)
(3)專業技術職稱證書(一式兩份)
(4)身份證、戶口簿或當地戶籍管理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材料(一式兩份)
(5)專利、科研成果以及獲獎情況證明材料(一式兩份)
(6)其他能夠證明符合引進條件的材料(一式兩份)
3.旗委組織部、旗人社局設立資格審查監督舉報電話:0470-5622159;0470-5622657。
(四)人崗相適評估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報名合格人員要進行人崗相適評估。
評估結果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黨委(黨組)會議集體研究后報送旗委組織部、旗人社局審核。
人崗相適評估具體形式、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檔案審核和政審考察
1.旗委組織部、旗人社局對評估結果中上報人員的人事檔案進行審核。
2.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會同組織、人社部門對上述人員進行政審、考察后,綜合人崗相適評估、檔案審核、政審考察結果召開部門黨委(黨組)會議,集體研究提出擬引進人員名單,報旗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六)體檢錄用
1.旗委組織部、旗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可以從本崗位差額人選中擇優遞補。
2.通過鄂倫春旗人民政府網等媒體對擬引進人員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引進的,由用人單位辦理錄用手續。對有影響引進的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引進資格;對有影響引進的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引進,待查實后由用人單位作出是否引進的結論后,報旗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七)試用期制度
引進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定執行為期一年的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即享受相關待遇。試用期結束后,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引進人才進行轉正考核,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考核不合格的,辦理解聘手續。
(八)服務期制度
引進的人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服務期內不允許調離鄂倫春自治旗。未滿服務期調離人員,要支付一定數額違約金、不得再次參加鄂倫春自治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等,并將違約行為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五、紀律監督
本次事業單位專業人才引進工作全程接受社會監督,一經發現違規違紀問題線索、信訪舉報,按有關規定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引才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引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引才規定的立即取消資格,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本公告由鄂倫春旗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2019年鄂倫春旗事業單位引進專業人才崗位需求目錄》
鄂倫春旗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