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內蒙古錫林郭勒盟赴東北師范大學招聘高中教師28人公告
2019年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赴東北師范大學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公告
根據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對《2019年度錫林郭勒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總體方案的批復》精神,為確保2019年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赴東北師范大學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計劃
為切實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保證教師招聘質量,2019年11月30日參加由教育部指導,東北師范大學主辦的在長春國際會展中心舉行的“全國高校2020屆畢業生教育人才招聘會”,為錫林郭勒盟三所自治區示范性高中招聘漢語授課教師28人,其中:錫林郭勒盟蒙古族中學2人、錫林郭勒盟第二中學15人,錫林浩特市第六中學11人。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報考條件的免費師范院校及內蒙古自治區外普通高等院校應往屆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教育事業,誠實守信,品行端正,身體健康,遵紀守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2001年11月30日之前,1988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32周歲(1986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
6.免費師范院校及內蒙古自治區外普通高等院校畢業,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證、學位證俱全),所學專業與崗位表要求的專業及代碼一致。其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報考人員本科階段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表要求的本科專業及代碼一致。
7.具有相應專業高中教師資格證書或符合相應專業高中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師范類院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非師范類專業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8.語文崗位要求普通話水平為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崗位要求普通話水平為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證書取得時間以2019年11月30日之前為準。
9.服務期未滿的特設崗位教師,在報名開始之日前辦理辭職手續的,也可報名。
10.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冊工作人員,報考時須征得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
11.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試用期內和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2021年后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4.錫林郭勒盟在編在冊教師不得報考(含通過院校招聘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7.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
1.報名時間:2019年11月30日上午8:30-12:00,報名地點:長春國際會展中心1—5號館。
2.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人員須填寫《2019年錫林郭勒盟面向院校招聘教師應聘人員信息表》(附件2,從網上下載打印填寫或現場填表),并帶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大學學畢業成績單、高中教師資格證(或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成績單)、普通話水平證書、英語等級證書(僅限于報考英語崗位人員)、同意報考證明(僅限于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冊人員)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式一份;2張近期同底(6個月內)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20屆畢業生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加蓋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3.請應聘人員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在報名現場進行,當場告知審查結果。
(三)初試。對報名資格審查通過人數超過3:1比例(資格審查通過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的崗位,將組織初試(現場答辯或筆試)后,按照該崗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確定進入試講環節人選。初始成績不計入試講成績,只用于確定進入試講環節人選資格。對報名資格審查通過人數等于或少于3:1比例的崗位,報名人員直接進入試講環節。
(四)試講。抽簽決定試講順序。備課40分鐘、模擬講課10分鐘,要有板書展示,總分值100分。
對實際到場參加試講人數等于或少于招聘計劃數的崗位,應聘人員試講成績須等于或高于同考官組所有試講人員平均成績,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對實際到場參加試講人數多于招聘計劃數的崗位,按照該崗位參加試講人員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
(五)體檢與考察
1.體檢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由盟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以及國家關于公務員體檢的其他有關規定進行。應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報考人員需要進行復檢的,在接到體檢機構通知后及時安排復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體檢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2.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個人誠信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考察時間及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六)公示。體檢考察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新聘用(列編招聘,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且未滿試用期或在公務員考錄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錄用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應屆畢業的擬聘人員,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和其他有關證書材料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人員,及時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并列入事業編制管理。用人單位須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用人單位可視情況在聘用合同中約定3—5年最低服務期限,并明確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在最低服務期限內,不得借調或調走。用人單位應在聘用合同中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3—6個月,初次就業的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不能勝任教學工作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照當地同類崗位工資標準執行。
四、其他
(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全過程,在公開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三)對本次招聘未招滿的崗位,可以組織后續院校招聘。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錫林郭勒盟紀委監委駐盟教育局紀檢組和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程監督。
(五)咨詢電話和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
13947955448(錫林郭勒盟蒙古族中學 包老師)
15947192523(錫林郭勒盟第二中學 馬老師)
15164988080(錫林浩特市第六中學 田老師)
0479—8268941(錫林郭勒盟教育局)
監督電話:
0479—8221201(錫林郭勒盟教育局)
0479—8278199(錫林郭勒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1.2019年錫林郭勒盟示范性高中面向院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附件2.2019年錫林郭勒盟面向院校招聘高中教師應聘人員信息表
錫林郭勒盟教育局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