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東莞日報社招聘7人公告
來源: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11-26 10:46:03
東莞日報社2019年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東莞日報社成立于1986年,為歸口市委宣傳部管理的公益三類事業單位,正處級,經費自理。現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139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東莞日報社的發展需要,今年擬計劃對外公開招聘7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公開考試、擇優聘用的辦法招聘相關人員,確保聘用人員素質。
二、招聘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崗位為專業技術崗位,共招聘7人,具體崗位情況和要求詳見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國家、省政策、東莞市屬媒體規定的事業單位人員薪酬標準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基本條件
(1)符合招聘崗位要求(見附件1);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團隊合作意識強;
(3)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
(4)有志于從事新聞及相關工作,具有扎實專業基礎知識,較強的專業技能水平及語言表達能力;
(5)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6)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或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做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做出之日起不滿五年的。
(3)近兩年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學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2、報名方法
現場報名。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黑色鋼筆填寫或打印)一份。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應聘人員須親自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
報名時需要提交的資料:
(1)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職稱及報考崗位要求的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張(同版)。
(5)報考崗位所要求工作經驗的證明(提供勞動合同或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3、報名時間:2019年12月10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4、報名地點:東莞南城三元路8號東莞報業大廈三樓。
(二)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由東莞日報社負責報考資格審查,并向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發放準考證,通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
(三)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筆試和面試成績均設定60分為合格分數線,60分及以上者入圍。如招聘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不足3:1,該崗位遞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以符合招考比例。
1、筆試
筆試的時間、地點待定。
考生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在筆試成績入圍者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按崗位招考人數1:3的比例進入面試,如面試人員達不到1:3,按實際入圍人數進行面試。筆試成績和面試名單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莞時間網網站進行公告。
2、面試
考生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面試人員的專業知識、臨場應變和綜合分析等能力。參加面試考生須在面試前30分鐘抽簽確定面試順序,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視為放棄面試。面試成績當場宣布。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試結束后,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高低進行排序。
(四)體檢
組織體檢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進行體檢。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進入考察階段需提供有效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和計劃生育證明。
(六)確定擬聘人員、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局、東莞時間網公示7個工作日。
如因體檢或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第二十七條執行。
(七)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和權限報批聘用。
(八)結果備案
在簽訂聘用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將招聘結果報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五、有關問題說明
(一)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在《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合同無效。
(二)有關招聘事項及考試成績等,可登陸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莞時間網查詢。
聯系電話:23126251
東莞日報社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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