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周口市直事業單位選調40人公告
來源:周口市人民政府
2019-11-28 10:44:22
周口市選調市直事業單位人員到中心城區鄉鎮和街道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鄉鎮和街道機構改革的意見》(豫辦〔2019〕10號)和《周口市機構改革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全市鄉鎮和街道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周改〔2019〕83號)精神,結合中心城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十屆省委第118次常委會會議部署,堅持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精簡高效、分類管理、上下統籌等改革原則,加強機構編制向基層傾斜,努力實現鄉鎮和街道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更好地服務社區、推進基層建設、實現中心城區跨越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體制機制保障。
二、選調計劃
從市直自收自支和差額補貼事業單位(市直醫院除外)在職在編工作人員中,選調40人補充到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市港口物流產業集聚區所屬鄉鎮的全供事業單位。
三、選調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者可以報考
1.政治素質好,能夠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自愿到鄉鎮和街道工作;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
4.年齡45歲以下(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人事檔案年齡信息為準);
5.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其他不符合選調有關要求的人員。
四、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本次選調公告在周口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hazhoukou.gov.cn/)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填寫《周口市公開選調市直事業單位人員到鄉鎮和街道工作報名表》(一式3份),由單位負責初審。初審合格后主管部門填報《周口市公開選調市直事業單位人員到鄉鎮和街道工作匯總表》(一式5份)并提供電子版,由主管部門負責集中報名。報名時需提交個人近期免冠彩色電子照片(與《報名表》張貼個人照片同底版),電子照片名稱統一規范為“身份證號。JPG”,規格130×160像素。
單位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2日
單位報名地點:各主管部門人事科
2.資格審查。主管部門初核公示后,由組織、編制、人社部門負責擬選調人員資格復核。
報名人員符合以下情形的予以加分:2016年以來,全省脫貧攻堅工作中駐村第一書記、工作隊成員,在駐村期間參加駐村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曾獲得“優秀”等次的加2分(駐村第一書記加3分),曾獲得“合格”等次的加1分(駐村第一書記加2分)。加分按年度最高考核加分標準僅計算一次。
集中資格審查時間:2019年12月3日
集中資格審核地點:周口市行政中心1號樓2號會議室
(三)考試
本次考試滿分100分。
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四)總成績=考試成績+加分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選調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擬選調人員。末位出現并列的另行加試。
(五)選崗
擬選調人員按總成績排名順序由本人自主選擇崗位。在選崗過程中自愿放棄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周口市人民政府網公示。
(七)考核和待遇
擬選調人員在鄉鎮、街道工作期間享受鄉鎮全供事業編制人員待遇。工作期滿1年后,由所在鄉鎮、街道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不再享受鄉鎮全供事業編制人員待遇。
五、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選調市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到鄉鎮和街道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岳文華同志任組長,組織、編制、人社、財政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周密部署,統籌安排,把握好政策、原則、要求和時間節點,嚴肅組織人事、機構編制、保密等紀律。市直有關部門積極做好報名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明確責任分工,做好組織協調工作;各鄉鎮、街道要做好接收、管理工作。未盡事宜由市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并解釋。
咨詢電話:
市委編辦:0394-8269922
市人社局:0394-8273863
監督電話:
市紀委監委駐市組織部紀檢監察組:0394-8269967
市紀委監委駐市人社局紀檢監察組:0394-8222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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