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慶市巴南區事業單位考核招聘3人簡章
來源:巴南區人民政府
2019-11-28 16:21:02
巴南區從2019年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中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我區事業單位人員結構,充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現從2019年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中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及方式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對象及計劃
本次擬招聘人數共3名。招聘對象為巴南區2019年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
三、招聘條件
招聘人員需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者;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情況一覽表》(附件1));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8.凡下列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9年12月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報名地點:重慶市巴南區人力社保局魚洞辦公點(魚洞街道下河路34號)504室。報名電話:66233928。
(三)報名要求: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所需要的材料請詳見附件2。
(四)考生憑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后,憑繳費收據現場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時間及地點:筆試時間初定為2019年12月7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地點為巴南區人事考試培訓樓(魚洞街道化龍路339號)。
筆試科目及分值: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分值為100分。
筆試成績須達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面試環節。
(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即由主考官提問,考生回答。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成績最后結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該面試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區委組織部和區人力社保局備案。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試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考生總成績在6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六、體檢
體檢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區委組織部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區人力社保局提出書面復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并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學歷學位和招聘崗位要求的獲獎情況、職稱、職業(執業)資格、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查詢學歷、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查詢學位、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查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等方式進行查證。凡發現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準前,一律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八、選擇聘用單位
考察合格者,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招聘崗位。若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選擇招聘崗位。如面試成績相同,則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選崗。
九、公示
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畢業時間、總成績、擬聘單位及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其他應公示的事項。
十、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聘用手續。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后,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福利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公開招聘人員一經聘用,須在招聘單位工作滿4年方能流動;未滿規定服務期者,解除人事關系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一、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者或不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回避制度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應聘人員提供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學歷(學位)、獲獎及學業成績、職稱、職業(執業)資格證明材料,一經查實系偽造的,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并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予以備案,從本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應聘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時受到不利影響。
報名及考試咨詢電話:66233928,政策解釋、體檢、政審考察咨詢電話:66239580。
本簡章由中共重慶市巴南區委組織部、重慶市巴南區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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