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蘇南京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南京市不動產登記中心2019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寧委辦發〔2011〕83號)文件精神,經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所屬南京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編制內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網(http://ghj.nanjing.gov.cn)、南京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網(http://bdcdj.njgt.gov.cn)發布。具體的招聘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詳見《南京市不動產登記中心2019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35周歲以下(1983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2019年11月30日;
5、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其中,“專業”按《江蘇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設置;
6、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蘇人社發〔2012〕41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不得報考情形: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人員;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本次招聘報名時間為2019年11月29日 9:00至12月8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報名郵箱:njsbdcdjzx@163.com。請將報名材料打包,主題以“姓名+本人專業+職稱名稱”命名后發送至報名郵箱。
3、報名材料:報名時需提交《南京市不動產登記中心2019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職稱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與之對應的社保繳納明細、原單位任職證明,以上材料均須提供)、學術成果(包括論文著作、參加的各類課題項目、獲獎證書等)。上述材料(除報名表外)須提交掃描件。
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評、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網上提交材料初審通過后,根據招聘單位電話通知,于2019年12月12日下午17:00前將報名材料原件交至南京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地址:南京市鼓樓區中山路171號705室)進行復審,審核完畢后,除《報名表》留存原件外,其余材料返還原件,留存復印件。請保持通訊暢通,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通過人員參加綜合考評,名單在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網公布,綜合考評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電話、短信通知本人。
本次公開招聘不設開考比例,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
(三)綜合考評
本次招聘高層次人才,采用簡化程序、綜合考評的方式。由南京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成立考評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公開招聘有關規定,按照批準備案后的考評方案,負責組織實施。
綜合考評內容主要包括崗位必須的專業技能、政治思想品質、業務能力、學術成果、個人素質以及崗位匹配度等。
綜合考評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合格線為60分。綜合考評成績及排名將于考評結束后2個工作日以內在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網發布。
(四)體檢、考察
綜合考評合格人員,根據綜合考評成績,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有工作單位的體檢人員須于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合格人員,由南京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省委組織部等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65號)執行。
(五)公示、聘用
南京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根據綜合考評、體檢和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網、南京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網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綜合考評成績、排名等。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由南京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應在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因擬聘用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因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如需遞補,可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在該崗位的綜合考評合格人員中,按綜合考評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四、招聘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視具體情形和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進行處理。
五、咨詢監督
(一)招聘咨詢電話
南京市不動產登記中心:025-89690707
(二)招聘監督電話
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人事處:025-89691703
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機關黨委:025-89691017
附件1.南京市不動產登記中心2019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
附件2.南京市不動產登記中心2019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
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