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南潯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服務中心招聘2人公告
來源:南潯區人民政府
2019-12-20 09:06:20
南潯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服務中心招聘公告
一、招聘崗位
中福在線常增路銷售廳工作人員2名,菱湖鎮東柵路銷售廳工作人員1名,共3名(工作時間按照聘用單位規定執行)。
二、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熱愛福彩事業,有較強的協調溝通和處理矛盾糾紛能力;
2.常增路銷售廳工作人員具有南潯鎮及周邊鎮常住戶籍;東柵路銷售廳工作人員具有菱湖鎮及周邊鎮常住戶籍,戶籍落戶截止時間:2019年11月30日;
3.40周歲及以下(1979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
4.高中及以上學歷。
三、報名事項和招聘程序
1.報名時間:2019年12月18—31日10:00—18:00。
2.報名地點:南潯區南潯鎮常增路535號。
3.報名資料:報名時須提交報名表(附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
4.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將組織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方可參加考試。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5.考試
(1)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面試人數與錄用人數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在面試之日前本人自愿放棄的,依次遞補,在面試當天放棄的,不再遞補。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6.計分: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分,依據總分按照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
7.體檢、考察
由南潯區民政局統一組織考生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浙江省公務員考錄體檢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由南潯區民政局統一組織實施。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名額空缺,按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8.公示
體檢、考察結束后,在南潯區人民政府網站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
9.錄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錄用人員,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結束經考察合格后正式錄用,考察不合格解除勞動合同。在職期間工資、福利及相關待遇參照同類人員標準執行。
四、其他事項
未盡事宜由南潯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服務中心解釋。電話:0572-3023733。
湖州市南潯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服務中心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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