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市鼓山地區人民檢察院招聘文員2人公告
來源:福州市鼓山地區人民檢察院
2019-12-20 17:01:41
福州市鼓山地區人民檢察院關于招聘文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福州市鼓山地區人民檢察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臨時聘用文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聘用文員2名。
二、招聘原則
1、公開招聘原則;
2、公平競爭原則;
3、擇優錄用原則。
三、招聘條件
(一)聘用文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大專以上學歷,法學及漢語言文學專業優先;
3、年齡3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
4、細致認真,踏實肯干,具有較強的責任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有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曾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4、其他不宜從事檢察工作的情形。
四、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9年12月18日至2020年1月3日
2、報名地點:福州市鼓山地區人民檢察院政治部4樓406
3、報名人員需提交的報名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文末附件下載;
(2)一寸照片2張;
(3)身份證 、戶口本 、學歷證書及其他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4、報考者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
五、資格審查及面試
1、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入圍人選;
2、組織入圍人選進行面試。
六、體檢和考察
1.根據綜合成績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2.組織人選進行體檢和考察,同時,擬聘用人員需提交個人無犯罪記錄證明。
七、簽訂聘用合同
根據考察情況擇優確定聘用人選,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簽訂聘用合同;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聘用期滿,視工作情況另行協商續聘事宜。
薪酬待遇鼓山地區人民檢察院聘用人員工作收入相關規定執行。
八、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福州市鼓山地區人民檢察院政治部4樓406
聯系電話:0591-63199920 陳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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