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廈門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招聘工作人員1人公告
來源:廈門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12-25 16:22:42
廈門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公告
廈門市發(fā)改委因工作需要,擬招聘機關非在編工作人員1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圍
招聘崗位、招聘人數(shù)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一。
二、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無違法行為,未受過任何處分。
2、愛崗敬業(yè),吃苦耐勞,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3、身體健康,符合有關體檢標準。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廈門市發(fā)改委統(tǒng)一受理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
2、報名時間:12月25日-12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報名地點:市發(fā)改委組織人事處(湖濱北路61號市行政中心中樓520室)
4、提交材料:報名表(附件二),本人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戶口簿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張。
(二)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成績作為逐輪淘汰的依據(jù)。具體程序和辦法說明如下:
1、筆試:所有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參加筆試。
2、面試: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職位名額1:3的比例取相應的對象參加面試(人數(shù)不足1:3時,按實際人數(shù)參加面試)。
3、按筆試、面試各占50%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招聘職位名額確定進入體檢與政審人選。
筆試及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根據(jù)筆試、面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從上及格線的考生中按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的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遞補體檢人選。經(jīng)體檢合格的給予最終錄取并辦理聘用手續(xù)。
四、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各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報考人員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一經(jīng)核實,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本次招聘的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待遇按市直單位非在編輔助崗工資標準執(zhí)行。
五、聯(lián)系方式
廈門市發(fā)改委組織人事處,聯(lián)系人:蔡燕妮、戴晶君,聯(lián)系電話:2893350,2896195。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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