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市委統戰部民族宗教服務中心副主任選調公告
來源:吉安市人民政府
2019-12-26 10:49:59
中共吉安市委統戰部公開選調民族宗教服務中心副主任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中共吉安市委統戰部下屬正科級公益一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民族宗教服務中心公開選調1名在編在崗的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吉安市民族宗教服務中心副主任1名。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身體健康;
4.符合選調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試用期內尚未轉正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情形。
三、選調資格條件
1.中共黨員,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2.35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年度考核等次為稱職(合格)以上;
3.吉安市范圍內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中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副科(八級職員)任職三年以上;
4.有三年以上鄉鎮、街道(含鄉鎮、街道站所)工作經歷(任職年限、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2019年12月31日);
5.有統戰、宗教、綜治、信訪工作經歷的同等條件優先錄用。
四、選調工作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0年1月2日-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市委統戰部四科(市行政中心A座705室)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不接受傳真、電話等其他方式報名。
3.報名材料:(1)《市委統戰部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縣(市、區)經所在單位審核后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3)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4)近期免冠二寸藍底照片4張。
4.資格審查。按照公開選調的資格和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由市委統戰部電話通知到指定地點領取準考證;報名者應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資格審查由市委統戰部組織實施,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選調全過程。
5.本次選調將電話通知各環節入闈人員,報名人員應按要求填寫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凡未入闈下一環節人員,均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試
鑒于該職位的特殊要求,此次選調采取先面試后筆試的形式進行。面試和筆試分別按70%和3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選調人數與報考人數最低不得低于1:3。
1.面試
面試初定于2020年1月份中旬舉行,面試工作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2.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
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4的比例確定入闈筆試人員(面試人數少于1:4的全部入闈筆試),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
3.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選調崗位的考試合成總成績=面試成績70%+筆試成績30%。
(三)體檢和考察
1.體檢。根據考生合成總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2名體檢對象(如合成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對象;面試成績又相同的,加試面試,按加試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收費標準收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資格。
2.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由市委統戰部負責,主要對選調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
3.遞補。考察和體檢階段,考生放棄選調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遞補人選。
(四)公示和錄用
對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擬錄用人選,并在發布招考公告的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結束后,如無異議或有異議但不影響錄用的,報市委組織部批準后,辦理選調錄用等手續。對公示對象提出異議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五、其他事項
1.政策咨詢電話:市委統戰部四科0796-8230817
2.監督舉報電話:市委統戰部辦公室0796-8224412
中共吉安市委統戰部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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