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黃浦區教師招聘430人公告
根據市人社局《關于印發<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滬人社專發[2009] 45號、《黃浦區教育局關于黃浦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師資的實施意見(試行)》黃教人〔2012〕126號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充實黃浦區師資隊伍建設,結合教育系統實際需求,現將2019年黃浦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基層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公告如下:
一、招聘教師計劃數
黃浦區教育系統2020年計劃招聘教師430人。具體崗位詳見附表。
二、招聘對象、條件
(一)基本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身體、心理健康,儀表端莊;具備教師資格證書、崗位所需學歷、專業和職業技能等要求;符合招聘單位崗位說明書要求。
(二)具體條件
1、應屆畢業生
(1)熱愛教育事業、身體健康,具有教師任職的基本素質。
(2)持有教師資格證,或者通過教師資格證面試,并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證考試合格證明”。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應聘崗位相關專業,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良。幼教為學前教育專科畢業、本科在讀(全日制國民教育學歷)。
(4)大學英語四級425分以上(英語學科需大學六級425分或專業英語四級以上。所學專業為體育類、藝術類的畢業生,應聘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可適當放寬要求)。
(5)一般學科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語文學科、幼教學科普通話二級甲等以上。
(6)持有計算機證書。
(7)招聘外省市生源應屆生,一般為雙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研究生畢業,應聘崗位相關專業,并且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者。
(8)境外學歷需經國家教育部有關部門認定,應聘崗位相關專業。
(9)緊缺特殊專業畢業生招聘由局相關部門另行研究決定。
2、本市社會人員
(1)熱愛教育事業、身體健康,具有教師任職的基本素質。
(2)持有相關教師資格證書。
(3)男45周歲以下,女40周歲以下。從事本市教育工作五年及以上(特別優秀人員可適當放寬年限)。
(4)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國民教育學歷)。
(5)中級及以上職稱,初級職稱中特別優秀者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獲得區級以上人民政府頒發的榮譽稱號或區級以上骨干教師。
②參加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教學評比,并在本學科領域中獲區級三等獎及以上者。
③獲得區科研成果論文或區德育年會或區教研室主辦的教育成果論文二等獎及以上;區級科研課題的申報者或前三位的參與者(含第三位)或主要撰寫人。
(6)緊缺特殊專業社會人員招聘由局相關部門另行研究決定。
三、考試方法和程序
黃浦區教育系統教師招聘工作受理部門是黃浦區教育人才服務中心。
程序如下:
1、發布招聘信息。通過黃浦區教育網發布招聘信息。組織用人單位參加長三角師資招聘專場和華師大、上師大的畢業生招聘專場和網絡招聘會。
2、招聘單位審查和試教。招聘單位對應聘對象進行資格條件初審、面試和試教,將初步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報區教育人才服務中心。
4、組織綜合能力測試、身心健康檢查。組織擬招聘人員參加綜合考試、身體健康檢查(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心理素質測試。
5、組織專家組面試。組建專家組對擬招聘對象集中進行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面面試,并根據面試、身心健康檢查、綜合能力測試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
6、擬聘人員公示。對經過測試并與招聘單位達成錄用意向的應聘人員,上報區教育局主管部門審批,再報區人保局核準。經審批、核準通過的擬聘人員名單在黃浦區教育人才服務中心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7、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本公告解釋權歸黃浦區教育局所有。
附件: (新)2020年上海市黃浦區教育系統招聘公告附表(2019-12-23).xlsx
上海市黃浦區教育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