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蘇泰州泰興市選聘黨政青年人才20人簡章
2020年江蘇省泰興市選聘黨政青年人才簡章
為深入推進“人才強市”戰略,繼續大力實施“名校優生”計劃,進一步優化黨政干部隊伍結構,鼓勵和吸引優秀學子扎根基層建功立業,經研究,決定公開選聘一批黨政青年人才。
一、選聘對象和名額
(一)選聘對象
1.A類“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名單見附件1)2020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其中本科學歷人員一般須為緊缺急需專業畢業生;
2.部分“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名單見附件2)2020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3.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認證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生(本科為“雙一流”大學全日制畢業生)。
注:往屆畢業生須具備泰興市戶籍,戶籍認定以2020年1月1日前本人或父母的戶籍狀態為準。
(二)選聘名額
共選聘20名(男12名、女8名)。
二、選聘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事業心責任感強,志愿到基層工作,專業水平較高,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文字表達能力;
(二)本科生年齡一般在25周歲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和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30周歲(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緊缺急需專業的博士生可放寬到32周歲(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學習成績良好,具有教育部認可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如期(2020年7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符合報考資格的學歷、學位證書;
(四)專業原則上不作限制,泰興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緊缺專業優先考慮,緊缺專業主要為:城建規劃類、建筑工程類、環境保護類、醫藥化工類、安全生產類、經濟類、財務財會類、商務貿易類、計算機(大類)類、水利工程類、法律類、中文文秘類等。(專業參照《泰州市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確定,具體見附件3)。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選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應聘人員從泰興黨建網(www.txdj.cn)、泰興人才網(http://www.txjob.com.cn)下載報名表(見附件4),準備好報名電子照片(近期2寸正面免冠藍底證件照,JPG格式,300K以上)。同時將報名材料(報名表、照片、身份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表彰獎勵證書、工作成果證明材料及發表的文章等復印件),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到郵箱:txqnrc@126.com【郵件名:姓名+院校+專業】。報名時間: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2月27日。接受報名同時,按照選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
(二)量化積分。量化積分要素主要包括政治面貌、專業背景、擔任學生干部情況、校級以上表彰獎勵、社會實踐經歷等。根據量化積分成績排序,按照面試人數和選聘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名單。
(三)資格復審。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考生須提交本人身份證、黨員證明、表彰獎勵材料、《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等本簡章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凡提供虛假材料和信息的,取消面試資格。
(四)面試和體檢。面試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與面談相結合的形式進行。初定于3月份在泰興進行面試,對來泰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的人員,統一安排食宿。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文件執行。
(五)考察。按照量化積分占30%、面試分數占70%的比例折算合成綜合成績,在體檢合格者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察人數與選聘計劃數2: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選聘資格。
(六)簽訂就業協議書和誠信承諾書。考察合格人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逐個征求意見并簽訂《就業協議書》和《誠信承諾書》,缺額遞補,額滿為止。取得簽約資格的人員如出現如下情形,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1.未能在選聘單位約定的期限內簽訂就業協議的;
2.已落實工作單位的,未能在選聘單位約定期限內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材料的。
3.往屆生未能在約定期限內提供未就業證明或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材料的。
(七)公示與聘用。在泰興黨建網公示擬選聘人選,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根據公告要求,集中辦理聘用手續。其中,2020年應屆畢業生且未就業的,7月底前憑本人報到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簽訂聘用合同,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已簽訂工作合同的應屆生和已參加工作的往屆生,須憑《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領取《錄用通知書》,在指定時間內報到,辦理正式聘用手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選聘資格。
四、培養管理
1.聘用人員一經錄用,簽訂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的聘用合同。聘用人員編制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性質,工資待遇按照事業單位同類人員標準執行。5年內按期發放一定的生活補助(博士研究生2萬元左右/年、碩士研究生1萬元左右/年、本科畢業生0.5萬元/年),同時享受“購房券”待遇(博士研究生10萬元、碩士研究生6萬元、本科畢業生5萬元)。
2.選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時間1年,其間人事關系隸屬于泰興市青年人才儲備中心,安排到機關部門或基層單位進行培養鍛煉。
3.試用期滿進行專項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據本人特長和專業背景,結合單位需求進行定崗分配,按照任職定級相關規定享受相應工資待遇;考核不合格或不服從組織安排、違反聘用管理規定的,解除聘用合同,個人檔案轉入人才服務機構,由其自謀職業。
五、紀律與監督
選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程序和標準,選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六、本簡章由中共泰興市委組織部、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3-87766085、80736802,13952666180。
監督電話:0523-87632563。
中共泰興市委組織部 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