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太原萬柏林區事業單位選調30人公告
來源:太原市萬柏林區人民政府
2019-12-31 13:47:01
太原市萬柏林區2019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認真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合理配置人才資源,推進萬柏林區鄉(街)事業單位均衡協調發展,根據太原市委《關于深化三基建設進一步加強基層工作的十八條措施的通知》,經區委、區政府研究,現面向全省公開選調全額財政撥款人員到萬柏林區各街道辦事處工作,現予以公告。
一、選調原則
公開選調工作必須遵從“優化結構、合理流動、穩定大局、立足長遠”的基本原則,要根據各街道辦事處工作的實際需要,注重推動基層工作均衡發展,力求優化配置人才資源。公開選調工作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確保選調質量,擇優選調。
二、選調名額
本次選調名額為30名。
三、選調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職業操守;
(四)在編在崗的山西省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和全額事業單位人員(工勤人員及聘用制干部不在此次選調范圍內),工作滿一年,考核合格,并征得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
(五)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大專及以上);
(六)年齡為40周歲及以下即1978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不含1978年12月30日),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可以放寬到42周歲以下即1976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不含1976年12月30日);
(七)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與選調: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限未滿的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試用期未滿的;
5、年度考核確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6、干部檔案存在問題的;
7、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0年 1月9日-1月15日(限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報名地點:萬柏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06室(太原市萬柏林區眾紡路6號)
報名時須本人攜帶《2019年萬柏林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1)、《誠信承諾書》(附件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打印),所在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參加選調證明原件一份(如出具困難,須在考察時提供)。身份證、畢業證、相關資格證復印件均用A4紙。
報考人員必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核;報名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或選調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二)考核
根據資格初審情況,確定報考人數,由選調領導組組織筆試。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擬選調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有并列,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若面試資格確認過程中有人放棄或未通過,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具體筆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在萬柏林區人民政府網站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選調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選調人員,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加一場面試,按面試加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選調人員。
(三)體檢和考察
1、體檢
由選調領導組辦公室指定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人員取消其擬選調資格,體檢費自理。
2、考察
體檢合格后,主要考察擬選調人員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素質、遵紀守法情況和現實表現等,并對學歷、資格及干部人事檔案等信息材料進行資格復審。考察不合格的人員取消其擬選調資格。
(四)公示
根據考核、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調人員,擬選調人員名單在萬柏林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
(五)辦理調動手續
1、公示期無異議的擬選調人員,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同意后,用人單位與選調人員簽訂聘用合同,一經聘用,5年內不準調離該崗位。
2、選調人員落實全額事業單位編制。
3、擬選調人員須在公示期滿一個月內辦理完調動手續,逾期取消選調資格。
五、聯系電話
公開選調設立咨詢和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0351-2358185
監督電話:0351-2781959
(限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太原市萬柏林區選調領導組辦公室(代章)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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