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亞市崖州區招聘銀發精英公告
為建設區域教育中心,打造崖州教育品牌,辦好崖州人民滿意的教育,充分發揮教研室的職能作用,提高教研教改水平。盡快實現教育強區的目標,為更好服務我區一港、三城、一基地建設,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銀發精英”教育顧問,特制定此方案。
一、招聘計劃
面向全國公開招聘“銀發精英”教育顧問5名,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非在編人員,具體招聘、職位和資格詳見附件1。
二、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無違法、違紀行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具備副高(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具有特級教師榮譽稱號。
2.原則上年齡女不超過65周歲(含),男不超過70歲(含)身體健康,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有多年一線教育教學經歷,成績較為突出。學歷、專業技術資格及年齡條件可適當放寬。
3.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本次招聘的均為“銀發精英”退休人員,引進后不占編制。涉及年齡、教齡、任職時間等計算截止時間為招聘公告發布日期止。
(三)不得報考情形
1.參與非法邪教組織,參與黃、賭、毒等活動,在政法機關有記錄的;
2.被政法機關、紀檢部門立案審查尚未解除,以及有違反社會治安處罰行為,在當地公安部門有記錄的;
3.弄虛作假,偽造資格證件和應聘條件資料的。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9年11月29日直至招滿為止
2.報名地址:三亞市崖州區教育局103辦公室
聯系電話:13876208267黃先生
3.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或現場報名;
網上報名郵箱:237362034@qq.com;
4.報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報名人員請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或與應聘崗位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同底照片2張,填寫《2019崖州區招聘“銀發精英”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2),(網上報名的,其相關材料原件還需現場審核,時間另外通知)。
四、聘用程序
(一)人才招募
在崖州區人民政府網站等宣傳渠道上發布信息,向社會公開發布公告或通過市教育學會推薦,招募優秀“銀發精英”教育人才,招聘時間從發布公告日期開始,直至招滿為止。
(二)審查和面試
區教育局委托專家對“銀發精英”教育人才進行資格審查和面試,符合條件的人員在崖州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體檢。經綜合考量后由招聘領導小組確定聘用人選。引進人才應聘時應保證所提交的信息資料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者,一經核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三)簽訂勞務合同
區教育局與確定聘用的“銀發精英”教育人才簽訂勞務
合同,實行一學期一簽。崗位職責、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事項依照本方案及相關的規定執行。
五、工作內容
聘用到教研室的“銀發精英”教育人才必須滿足一學期全職工作的要求(其中試用期1個月),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變更。
主要工作內容:
1.引進先進教育理念和管理方法,協助學校建立穩定的教育教學秩序,優化學校的文化環境,推動學生學業水平的提高。
2.根據我區實際情況安排工作,以師徒結對方式指導青年教師,參加并指導學校的教研和集體備課活動,并通過集體備課、舉辦講座、開設公開課等多種形式,幫助我區教師提高教學水平、業務能力。
3.結合實際,提出有效的指導意見和建議,協助做好學生的心理輔導工作。
4.指導區教育研究室開展教研培訓、送教下鄉或定點幫扶工作。
六、福利待遇
(一)工資待遇參照三亞市《2018年三亞市引進“銀發精英”教育人才工作實施方案》三府辦[2018]224號執行,正高級職稱12000元/月(試用期11000元/月);副高級職稱10000元/月(試用期9000元/月)。
(二)對有住房需求的“銀發精英”教育人才,區政府通過安排政府宿舍形式予以解決;確因政府宿舍緊缺,區政府不能提供或本人自愿不使用的,可以以貨幣形式享受住房補貼。1.正高級職稱,住房補貼標準為2000元/月;2.副高級職稱,住房補貼標準為1500元/月。
(三)市內交通、工作誤餐等方面執行本地政策,異地就醫結算按人社部相關規定執行。被聘用人員連續服務時間超過3個月的,每年往返一次機票按經濟艙標準實報實銷。
(四)用人單位要為“銀發精英”教育人才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建立規范的勞務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及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鼓勵用人單位結合實際為“銀發精英”人才購買意外傷害等保險,充分保障“銀發精英”教育人才在服務期間的合法權益。
七、考核監督
(一)“銀發精英”教育人才的人事關系、檔案、戶籍、社保等關系保留在原單位,我區對當地人事、教育行政部門評定的專業技術資格予以認可。
(二)“銀發精英”教育人才在區教育育系統工作期間應按照合同履行職責、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服從管理,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和校紀校規,盡職盡責,主動做好各項工作,充分利用先進的教學理念、教學方法和豐富的教學經驗,幫助我區教師提高教學水平和業務能力。
(三)對不服從領導,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的要嚴肅批評,情節嚴重者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定后予以解聘,列入不良信用記錄,其工作經歷不予認可。
(四)個人身體原因不能堅持工作或請假超過十五天的,需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嚴禁頂替、掛名等弄虛作假行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