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青海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6人公告
青海高等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下半年赴省外高校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學院人才隊伍建設,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省人社廳《青海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青人社廳發〔2015〕80號)和青海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組團式”赴省外高校招聘引進人才工作的預通知》和青海省委組織部《2019年下半年青海省部分企事業單位赴省外高校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公告》文件有關規定,結合學院發展需求及師資隊伍緊缺的現狀,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學習成績優良,誠實守信,身心健康,甘于為新青海建設服務奉獻;
(三)符合具體崗位設置的學歷、學位和專業要求,其中學歷學位要求均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四)身體健康,具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碩士研究生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83年11月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8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六)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學院引進人才專業及人數詳見附件《青海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引進人才計劃表》(附件)。
三、相關待遇
1.引進的博士研究生
(1)執行青海省統一工資政策,享受績效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
(2)若為青海“一優兩高”重點領域急需緊缺的,可優先推薦為青海省“高端創新人才千人計劃”引進拔尖人才項目,入選后可享受相關規定待遇。
(3)在青工作滿1年,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可申報認定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聘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2年的,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可申報參加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
(4)博士研究生來學院工作至少簽訂5年的工作服務協議。每年發放3萬元生活補助,享受期為5年,提供周轉房。
(5)享受“家庭式”人才引進政策,其配偶學歷為碩士研究生以上,專業、能力、素質等符合引進單位實際崗位需要,并且身份為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的,在單位有空缺編制的前提下,可簡化程序直接考核聘用。
(6)按照特事特辦、隨到隨辦、優先安排的原則,從優保障子女入學。
(7)解決事業單位編制。
(8)有科研成果轉化收益的,用于獎勵科研負責人、骨干技術人員等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的收益比例不低于70%。
(9)優先推薦參加學習進修、實踐考察,優先支持參加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表現優秀的優先推薦為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人選。
(10)每年組織進行一次健康體檢。
2.引進的碩士研究生
(1)執行青海省統一工資政策,享受績效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
(2)引進的碩士研究生,可優先推薦為青海省“高端創新人才千人計劃”引進拔尖人才項目,入選后可享受相關規定待遇。
(3)在青工作滿1年,經學院考核合格,可申報認定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4)碩士研究生來學院工作至少簽訂5年的工作服務協議。發放每年3萬元生活補助,享受期限為5年,提供周轉房。
(5)按照特事特辦、隨到隨辦、優先安排的原則,從優保障子女入學。
(6)解決事業單位編制。
(7)每年組織進行一次健康體檢。
四、招聘程序
引才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發布引才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考核測評、簽訂就業協議、體檢和考察、公示、辦理入職手續等程序依次進行。
(一)發布引才公告
引進人才所需的專業和人數在青海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官網同時發布。
(二)報名時間及要求
本次引進人才報名在宣講會現場報名。
現場報名時應聘人員需要填報報名表(一式2份,粘貼照片),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崗位要求的其它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1)青海專場宣講會
時 間:12月5日(星期四)9:00—12:00
地 點:陜西師范大學長安校區上林體育館
(2)青海專場宣講會
時 間:12月8日(星期日)15:00—18:00
地 點:哈爾濱工業大學一校區活動中心201多功能廳(宣講會)、101多功能廳(招聘會)
(3)青海專場宣講會
時 間:12月16日(星期一)10:00—12:00
地 點:清華大學學生職業發展指導中心新東方廳(宣講會)、華為多功能廳(招聘會)
(4)青海專場宣講會
時 間:12月17日(星期二)10:00—12:00
地 點:北京師范大學英東學術會堂
(5)青海專場宣講會
時 間:12月19日(星期四)15:00—18:00
地 點:鄭州大學新校區中心體育館
(6)青海專場宣講會
時 間:12月22日(星期日)9:00—12:00
地 點:蘭州大學城關校區西區學生活動中心二樓平臺(宣講會)、一樓大廳(招聘會)
報名所需材料:
(1)學歷(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學信網下載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沒有取得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畢業生推薦表原件及畢業院校開具的學歷證明;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碩博在讀至報名期間發表的論文、主持或參與的科研課題、獲獎證書等業績成果原件及復印件。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的主要標準為已經發布的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提交的應聘資料進行審核,現場報名畢業生現場審核資格,應聘人員要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審核通過后擇優進行初選,初選通過人員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并參加考核測評。資格審查貫穿引才工作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者,隨時取消資格。
(四)初選及考核測評
考核測評按照“考用一致、科學靈活”的原則,根據崗位的學歷要求,主要采取以下考核測評方式進行,重點測評報考人員的專業素質和基本能力。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1.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應屆畢業生初選辦法
(1)應屆博士研究生采取現場評價、學術成果評價,通過考核測評招聘會現場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書》,現場評價和學術成果評價分別占總成績的60%和40%。
(2)應屆碩士研究生,采取現場初選考核,招聘會現場對優秀畢業生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
2.考核測評
碩士研究生測評采用考核方式進行,包括試講和答辯二項。
試講和答辯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60%和40%。試講和答辯結束后,根據成績由高到低,按照引進人才人數確定進入考察體檢人員。引進人才崗位進入考核測評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視情況研究決定是否按照該崗位進入考核測評的實際人數進行考核測評。
(1)考核測評前對進入測評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未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將失去參加考核測評的資格。
(2)考核測評成績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以其余考官所給得分的平均分(小數點后保留兩位數字)作為考生的考核測評最終成績。
(3)考核測評分數現場公布。
(4)考核測評結束后,引進人才崗位數與參加考核測評人數之比為1:1的,該崗位考生考核測評成績未達到60分的,取消引進人才資格。
(5)考核測評由我院組織實施,并接受相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3.考核測評組織與實施
(1)宣講引進過程中,學院可對優秀人才直接進行初選和考核測評,通過考核測評的直接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書》,簽訂后下一場宣講會將取消該引進崗位。
(2)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的應屆畢業生進入考核測評環節,具體考核時間地點另行安排。
(五)簽訂就業協議
除現場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書》的優秀人才外,其他應聘人員一律根據考核測評結果,按招聘崗位數和應聘人數1:1的比例擇優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選,并由招聘單位、學校和應聘人員正式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書。
(六)體檢考察
已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包括簽訂意向性協議人員)的人員持三方就業協議書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醫院參加體檢和考察。
體檢由學院組織人事部組織,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考察(政審)工作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基本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職業素質、個人誠信情況等。
(七)公示
經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錄用人選,在省人事考試信息網、青海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官網等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異議的,暫緩辦理入職手續,進行調查核實,經查實確屬不宜聘用(錄用)的,取消聘用(錄用)資格。
經公示后無異議或公示有異議但經核查不影響聘用(錄用)的,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聘用核準手續,并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范圍。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按相關規定取消聘用資格。
因下列情形導致引進人才崗位出現空缺時,學院可根據單位實際情況,按照規定程序,依據應聘者考核結果依次遞補。
(1)未按時取得相關畢業證學位證的;
(2)應聘者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4)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
(5)擬聘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的;
(6)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附件1、青海高等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下半年引進人才計劃表.pdf
青海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201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