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深圳光明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特崗招聘公告
來源:光明新區人民政府
2019-12-03 09:34:50
光明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2019年第二批特聘崗位專干選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面向社會公開選聘1名特聘專干,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城市更新特聘崗1名,詳見《深圳市光明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特聘崗位專干選聘職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犯罪記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職業道德、語言溝通、協作共事能力;
3.報考年齡為18周歲及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崗位所需專業、能力和技能條件及其他要求;
5.保守國家秘密;
6.符合崗位任職回避要求;
7.符合本公告及《深圳市光明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特聘崗位專干選聘職位表》(附件1)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接受報名:
1.有刑事犯罪記錄或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尚在規定限制期內,以及正在接受司法、監察等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尚在限制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初定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9日。
2.報名資料
(1)《深圳市光明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公開選聘特聘專干報名表》原件(表內要貼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正反面復印);
(3)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4)學歷學位驗證證明或學信網查詢證明(復印件);
(5)應聘人員報名信息采集表(附件3,只需提供電子件);
(6)計劃生育情況個人承諾書(附件4);
(7)無犯罪記錄承諾書(附件5);
(8)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如工作經歷證明)。
3.報名方式
本次采取網絡報名方式。
(1)報考者將報名資料(電子版和掃描件)發至電子gxzbbgs@szgm.gov.cn;
報名資料的書面材料將在資格復審時統一收取,請務必留存好。
(2)報名資料請在報名規定時間內發送至指定郵箱。
(3)報名聯系人:
深圳市光明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聶小姐;聯系電話:0755--88211526。
(4)報名咨詢時間: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擬定于12月10日-12月12日,將通過電話或短信方式回復初審結果。資格初審合格的確定為考試人選。
(三)注意事項
1.報名前請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如弄虛作假,將取消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和專業必須與職位要求一致。具體請參照《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詳見附件6)。專業是指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崗位條件要求符合2019屆應屆畢業生條件的,需在2019年12月2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3.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于2019年12月2日前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初審時出具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4.年齡、工作經歷、相關資質等時間計算截止日期為2019年12月2日。
5.報考人員應在報名時提供準確的、確保可隨時聯系的電話及郵箱聯絡方式,如因報考人員未提供有效聯絡方式或無法及時聯絡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考試
1.考試形式為筆試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將以短信或電話的形式通知。
2.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根據總成績排名,確定合格線以上前三名進入面試,如報名人數不足三人,則按照實際成績合格人數進入面試。面試成績合格線為70分,總分按照筆試分*50%+面試分*50%計算。總成績第一的列為體檢人選。
四、體檢、資格復審及考察
(一)體檢
1.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錄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自收到體檢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自行前往中國科學院大學深圳醫院參加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費用自理。
3.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且不再進行遞補。
(二)資格復審及考察
1.體檢合格的考生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地點設在深圳市光明區,具體時間安排及有關要求將通過電話或短信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復審資格。
2.由光明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負責資格復審和錄用考察工作。重點審查考生的學歷、年齡、職業資格、職稱以及與報考崗位相關的職業背景和專業能力,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資格復審不通過的,由光明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通知相關考生。
3.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報考者須本人按時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未按時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的,取消聘用資格,且不再進行遞補。資格復審僅對考生上傳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考生的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招錄崗位要求最終以錄用審批為準。
4.經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進行遞補。
五、公示及聘用
(一)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列為擬聘人員,相關名單將在資格復審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深圳市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屬實的,由光明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安排勞務派遣機構與擬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入職,并按《深圳市光明區機關事業單位專干管理辦法(試行)》實施管理。公示中發現問題不予錄用的,不再進行遞補。
(二)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招錄單位批準,30天內(從公示結束之日起算)未辦理相關報到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錄用資格,且不再進行遞補。
(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設置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崗位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繼續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
(四)具體工作由深圳市光明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統籌安排。
六、用工性質
本次招聘人員用工形式為勞務派遣用工。
七、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光明區專干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八、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所指日期、數字或等級均包含本數。
(二)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針對本次考試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方無關。
(三)本次招考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1.光明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投訴舉報電話:88211521;
2.光明區紀委監委機關,投訴舉報電話:88211630;
3.光明區人力資源局,投訴舉報電話:88215747。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負責解釋。
光明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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