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文山州法院系統招聘聘用制書記員33人公告
來源: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
2019-12-03 09:47:43
文山州法院系統2019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制度改革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2019年文山州法院系統決定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全州兩級人民法院計劃招聘聘用制書記員33名,招聘計劃詳見《文山州法院系統2019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3、具備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4、掌握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
5、年齡為18-35周歲(1984年12月31日至2001年12月31日之間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除上述條件外,報考人員還應當符合《計劃表》中各招聘崗位設置的其他招錄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4、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三、報名與資格審核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到所報崗位對應的現場報名地點,進行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核。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1、報名時間:2019年12月2日—12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
2、報名地點:所報崗位對應地點,詳見《計劃表》;
3、報名所需材料:(1)《文山州法院系統2019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考試報名資格審核登記表》紙質版(2)有效身份證、報考崗位要求的畢業證等證書原件、復印件;(3)在職人員須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4)本人近期免冠正裝彩色照片電子版本JPG格式、照片名稱填寫為“姓名+身份證號碼”;(5)招聘崗位要求的生源地或戶籍證明;(6)與報名條件相關的其他材料。
4、資格審查:按照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人員予以報名,報名和資格審查結束后,于2019年12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未領取的,視為棄考。
注意事項:
(1)本人或委托他人報名的,當場提供報名所需材料。如出現委托他人報名的,須提交委托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
(2)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3)資格審核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期間內改報其他崗位并重新參加改報崗位的資格審核。
(4)報名人員所攜帶的材料,原件當場審驗后退回本人,復印件一式兩份。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技能測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3(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之比,艱苦邊遠地區放寬為1:2)。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招聘名額直至取消招聘崗位。
筆試要測試應試者政策理論水平、法律基礎知識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為12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點地址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需持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攜帶2B鉛筆、碳素筆以及橡皮擦,按準考證標明的考點自行前往參加筆試。
筆試分數在“文山州中級人民法院官網”適時公布
(二)崗位技能測試與面試
崗位技能測試、面試由文山州中級人民法院組織,采取文山法院網站公布信息、電話聯系等方式通知報考人員具體的時間、地點、測試方式、面試方式等。
進入崗位技能測試人員按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筆試成績排名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出現放棄的情形,經一輪遞補后不再遞補,不足1:3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參加人數進行崗位技能測試。
崗位技能測試要測試應試者電腦文字錄入水平。崗位技能測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滿分為100分。等額崗位技能測試的成績不得低于60分。
崗位技能測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和崗位技能測試成績合成的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出現放棄的情形,經一輪遞補后不再遞補,不足1:2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參加人數進行等額或差額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隨機應變等能力,滿分100分。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等額面試的成績不得低于60分。
(三)綜合成績計算
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根據3:4:3比例確定,總分為100分,即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0%,技能測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0%。各類成績折算如出現小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后續招聘程序。
五、體檢
根據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排名,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由招聘單位自行組織,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體檢規定組織實施。
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
六、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工作表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文山州中級人民法院在綜合成績基礎上,結合體檢、考察情況,研究提出擬聘用的書記員名單,采取文山法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體檢、考察階段出現不合格情況的,僅在首輪出現不合格情況時遞補一次;公示后出現放棄情形的,不再遞補。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簽訂勞動合同;公示期內有反映且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八、待遇和保障
經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所報考單位報到,簽訂合同。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經費保障辦法(試行)》執行。
九、其他事宜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2、招聘工作期間,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聯絡電話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3、本公告如有變動,以發布的補充公告為準。
4、為保證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文山州中級人民法院監察處對招聘工作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876-2199011。對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取消聘用資格的處罰。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5、文山法院網為此次招聘考試相關信息發布的網站,請考生留意相關通知,網址為:http://wsz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
6、本公告由文山州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876-2199010。
7、文山州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文山市鳳凰路55號,電話:2199010
硯山縣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硯山縣興貿路,電話:3122853
西疇縣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西疇縣西灑鎮普蘭路,電話:7625803
麻栗坡縣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麻栗坡縣玉爾貝路66號,電話:6626676
馬關縣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馬關縣馬白鎮駿城路373號,電話:7130914
丘北縣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丘北縣錦屏鎮普者黑大街365號,電話:4123704
廣南縣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廣南縣蓮城鎮北寧路198號,電話:5155307
富寧縣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富寧縣城東風路延長線,電話:3023111
附:
文山州中級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9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