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內蒙古烏海事業單位招聘109人公告
2019年內蒙古烏海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109人,報名時間為2019年12月9日9:00-2019年12月16日17:00之間,具體時間見公告,筆試時間為2019年12月22日,筆試科目為《職業綜合能力測試》。歡迎加馬老師微信(chinagwy8)免費領取事業單位備考資料,復習教材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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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海市事業單位2019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烏海市事業單位2019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總體方案》,經烏海市市委編委會同意,使用事業編制空編開展2019年烏海市事業單位(不含參公)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現將公開招聘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9年烏海市事業單位(不含參公)公開招聘,計劃招聘109名工作人員。其中定向崗位招聘六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最低服務滿2年)和退役大學生士兵(以下統稱“項目人員”)43人,招聘普通高校蒙語授課畢業生和“蒙漢兼通”人員5人。“項目人員”、“ 普通高校蒙語授課畢業生”及“蒙漢兼通”等定向崗位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并將招聘計劃調整到普通崗位中。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烏海市戶籍的人員;
(2)全日制普通高校烏海生源的畢業生(含2019年應屆畢業生,下同);
(3)不具有烏海市戶籍,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應聘:
1.在烏海市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在規定時限內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2.蒙漢兼通、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崗位等專設崗位招聘的;
3.取得全日制碩士以上學歷、學位的研究生(含2019年應屆畢業研究生,不含在職教育),以及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
4.在烏海市服役的現役軍人隨軍家屬。
以上條件中,2019年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公開招聘報名開始日前(含招聘崗位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
(二)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出生年月日的截止時間以實際報名開始日為準);部分崗位對年齡的特殊要求以崗位表為準;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定向招聘“項目人員”、 “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的崗位要求:
要求應聘者須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或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大學生士兵(含2019年應屆畢業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凡是到報名開始日,“項目人員”服務期滿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畢業證的,從畢業時間算起)超過3年或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下同)、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的,不能再應聘“項目人員”崗位,只能應聘其他崗位。
“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是指: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中小企業人才儲備計劃;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是指: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招募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充實到城鎮社區、蘇木(鄉鎮),主要從事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勞動關系協調及社區管理與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是指: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高中階段以蒙古語授課為主,且高考時使用蒙古語文試題答卷,錄取為區內外普通高等學校蒙古語授課專業、民族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班的畢業生。
“蒙漢兼通人員”是指:會說會寫并熟練運用蒙古語言文字和漢語言文字的人員。
(三)不得應聘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專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9年7月底前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烏海市在編在崗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內市外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市外公務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烏海市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115.28.230.52:8003/html/default.html)
報考定向招聘“項目人員”崗位人員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蒙漢語兼通人員)”崗位人員先期報名,報考普通崗位的人員后期報名。第一次報名時間截止后,繳費人數達不到1:4開考比例的崗位轉為普通崗位參加第二次報名(其他條件不變,第一次已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保留報名和繳費資格)。
具體報名時間:
1.報考“項目人員”崗位、“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蒙漢語兼通人員)”崗位人員報名時間:2019年12月9日9:00—2019年12月11日17:00。.
2.報考普通崗位報名時間:2019年12月13日9:00—2019年12月16日17:00。
(2)應聘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應聘人員須按要求在網上填寫《烏海市2019年事業單位(非參公)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距報名時間1年內,白色背景,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準確填寫本人就讀大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和專業。其中,所學專業必須嚴格按照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填寫);須完整填寫工作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和工作單位。故意隱瞞工作經歷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學習、工作經歷填寫不全的,招聘單位可不予審查通過。全日制專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應聘人員須對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3)應聘人員須用二代身份證、護照或者社會保障卡報名,且報名與參加筆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4)應聘人員的報名序號是確認是否成功報名、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的重要依據,請報考人員務必牢記。
(5)符合報考條件的市外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冊工作人員及市內外簽有勞動合同的企業職工,須征得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
(二)資格審核及交費
資格初審、繳費在網上進行,由各招聘單位負責。
(1)“項目人員”崗位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蒙漢語兼通人員)”崗位資格審核時間為:12月9 日9:00至12月11 日18:00。交費時間為12月9 日9:00至12月11 日23:00。交費時間截止后交費人數達不到1:4開考比例的,轉為普通崗位再次進行報名(已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保留報名和交費資格)。
普通崗位資格審核時間為:12月13日9:00至12月16 日18:00。交費時間為:12月13日9:00至12月16日23∶00。
(2)《崗位表》中涉及的有關學歷、學科、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各招聘單位負責解釋。各招聘單位組成資格審查專門工作班子,嚴格按照本公告及《招聘崗位表》中確定的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統一審查尺度。
(3)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及時查詢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報考費每人70元,完成交費即確認報名成功。在交費截止時間前未完成交費視為放棄報考。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可免交報考費,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的畢業生減半收取,這兩類應聘者的報考費采取先交后退方式進行。筆試缺考的、《報名登記表》關鍵信息填寫錯誤且對資格條件有影響的(如年齡、專業等),不再退費。農村牧區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和城鎮享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可免交報考費。
應聘者在筆試結束后20天內,從烏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sj.wuhai.gov.cn/)下載填寫《減免報考費申請表》,并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注明報名序號和聯系電話),到市人事考試培訓中心審核確認辦理退費手續。
(三)筆試開考比例
(1)筆試開考比例(應聘繳費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一般不低于4∶1。對于公開招聘關鍵崗位人才或急需緊缺專業人才,經招聘單位申請,市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2)“項目人員” 崗位、“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蒙漢語兼通人員)”崗位中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調整為普通崗位,已經完成繳費的報考人員保留報名資格;其他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取消或削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3)調整后的崗位,在公告發布網站上公布。對于被取消開考的崗位,報考人員交費成功的,其所交費用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到烏海市人事考試中心審核確認后給予退費。
(4)報名成功的人員須于2019年12月19日9:00至21日23:00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5)本次招聘各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同一崗位遞補最多進行3次。
(四)筆試
(1)筆試考一科《職業綜合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
(2)筆試一般提供漢文試卷。對報名時要求提供蒙文試卷的,提供蒙文試卷。同一試卷只能用一種文字答卷,對同一試卷出現兩種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規定語言、文字答題的按零分處理。
(3)筆試時間:2019年12月22日,上午9:00-11:00
應聘人員憑有效期內本人身份證(或護照、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和準考證并攜帶黑色鋼筆(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等文具參加筆試。
(4)筆試綜合成績加權計算公式為:
筆試成績=《職業綜合能力測試》成績×100%
對于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加權計算后的筆試綜合成績上加2.5分。
(5)筆試結束后,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根據考試情況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烏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sj.wuhai.gov.cn/)上公布。
(五)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市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資格復審時間、地點、聯系人、聯系電話、需攜帶的證件、證明、相關規定要求以及舉報電話等詳細內容,提前7天在烏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sj.wuhai.gov.cn/)上公告。
(2)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范圍的人員(末位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
資格復審后,招聘崗位出現缺額的,可依次進行遞補,遞補人員筆試成績須高于最低合格分數線。
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規定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無應聘人員通過資格復審的崗位,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因無人通過資格復審取消的崗位,在網上公布。
(3)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律取消資格。
(六)面試
(1)面試由市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統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及其他事宜在烏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sj.wuhai.gov.cn/)上公告。面試滿分為100分。
(2)面試一般須用漢語作答。
(3)面試環節當日內,同一崗位的面試人員在同一考官組并使用同一套試題,考官現場打分,面試成績在候分室當場公布。
(4)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平均面試成績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5)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和考生總成績,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備案后,在公告簡章發布網站公布。
(七)體檢與考察
(1)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筆試成績也相同的,通過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2)體檢。體檢在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指定的醫療體檢機構進行,由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對<關于明確公務員錄用體檢中肝臟生化標準的請示>答復的函》(國公考錄函〔2010〕13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相關標準和規定進行。
應聘者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3)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組織實施。招聘單位要組成考察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認真全面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個人誠信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具體考察時間、方式等由招聘單位確定。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的,經招聘單位黨組(黨委)研究確定,可取消聘用資格。
(八)公示與聘用
(1)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烏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sj.wuhai.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2)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且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并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3)2019年應屆畢業的擬聘人員,未能在規定時間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取消聘用資格。
(4)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聘用且未滿試用期的(列編招聘,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錄用批準文件為準),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5)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用人單位與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最長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紀律與監督
(一)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二)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須簽訂《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承諾書》,并建立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檔案。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現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其他事宜
(一)招聘工作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布等事宜,將在烏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sj.wuhai.gov.cn/)上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登陸網站查詢。
(二)應聘人員在招聘期間要保持所留電話24小時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四)本公告由2019年烏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咨詢及監督電話
(1)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咨詢電話:
詳見《各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表》
(2)政策咨詢電話:
0473-3158020 (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3)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0473-3158037(烏海市人事考試培訓中心)
(4)監督舉報電話:
0473-3158045 (烏海市紀委監委駐市人社局紀檢組)
0473-2999551 (烏海市委組織部干部三科)
0473-3158049 (烏海市人社局機關紀委)
附件1:烏海市2019年事業單位(非參公)公開招聘崗位表.xls
2019年烏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