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株洲市信訪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要求,結合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招聘崗位4個;招聘計劃4名,均為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詳見附件1)
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19年12月1日。
四、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株洲市信訪局官網面向社會公開發布。其它各環節的信息在株洲市信訪局官網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五、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12月5日至12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株洲市信訪局213室(人事科);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相關要求:
應聘人員自行下載《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如實填寫一式一份,并攜帶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執業資格證等相關資料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張到株洲市信訪局人事科報名。
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提供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簽署同意報考的意見并蓋章。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本次招聘專業目錄參考《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
考生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招聘資格。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六、資格審查及考試
用人單位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查,初查合格后發放準考證。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1)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
(2)筆試內容:
A:文字綜合崗位一、文字綜合崗位二和綜合管理崗位: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滿分100分。
B:財務管理崗位: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會計相關專業知識,滿分100分。
(3)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組織人社部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采取調整、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4)筆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應聘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
(5)面試:筆試結束后,進行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溝通與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舉止儀表、團隊協作精神等。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如達到開考比例,但未達到入圍比例的則全部入圍面試。
(6)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前。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60分者不進入下一環節。
筆試、面試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市紀委監委駐政府辦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
七、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1次。
八、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市信訪局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28680796
監督電話:28680643
株洲市信訪局
2019年12月3日